根据《明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明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明政秘〔2021〕38号)和《关于做好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及演练工作的通知》(明政办秘〔2021〕44号)等文件要求,由我局牵头制定形成了《明光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向广大群众征求宝贵意见。
修改意见请于2024年3月1日前在本页面下方“发表意见”处在线提交或电话、书面反馈至市应急局(明光市政务中心1505室,联系人:钱义,电话:8058365)或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mgyjjqy@163.com。
附件:明光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doc
明光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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