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明光市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2-14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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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市政府共收到各地各部门报送备案的文件11件,其中8件属于规范性文件,准予备案3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予以退回。在准予备案的6件规范性文件中,明南街道1件、市民政局3、市发改委1件、市卫计委1件、市公管局1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件

    从备案审查情况看,大多数部门能够积极履行备案职责,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较强,但是备案质量参差不齐,其中市民政局、发改委、市卫计委质量较高、备案材料较规范,其他部门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规范性文件概念、主体认识不到位;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备案不及时,未形成长效备案机制;备案起草说明过于简单,有的没有对规范性文件主要内容、制定程序和依据进行必要说明有的没有法制机构审核意见等。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针对通报指出的问题,采取有力举措,严格按照《明光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履行报备职责。

     

    附件:2018报送市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19214

     

     

     

     

     

     

    附件

     

    2018报送市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制定单位

    规范性文件名称

    公布时间

    明南街道

    《明南街道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明南发201810

    2018414

    市公管局

    关于规范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后备案的通知》(明公管〔20189号)

    201835

    市发改委

    关于简化明光市城市供水价格分类的通知(明价费201811号)

     

    2018年5月17日

    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明光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民事2018153号)

    2018年5月24

    关于印发<明光市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民事2018154号)

    2018年5月24

    关于印发<明光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民2018244号)

    2018年5月24

    卫计委

    关于印发<明光市规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静脉输液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卫计〔2018〕102号

    201864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明光市小餐饮服务经营规范管理办法>的通知》(食药监办〔2018〕35

    2018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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