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贫困村退出情况
明光市共有12个贫困村,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扶贫对象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贫困村退出标准,经村级申请、乡镇审核、县级审定,贫困发生率均低于2%;有1项以上特色产业;村集体有稳定经济收入来源,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村内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明显改善。12个贫困村均符合贫困村退出标准,已全部退出贫困村序列。包括:2016年出列5个(明南街道林圩村、明西街道马岗村、女山湖镇山南村、苏巷镇吉庄村、张八岭镇柴郢村),2017年出列4个(古沛镇楼张村、管店镇新管村、涧溪镇涧溪村、潘村镇中淮村),2018年出列3个(柳巷镇陶桥村、桥头镇汉塘村、自来桥镇白云寺村)。
2019年没有公示信息,特此说明。
明光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2019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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