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安徽省交通厅安徽省民政厅安徽银保监局关于做好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8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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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各银保监分局:

    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发改价格〔2022964号,以下简称《方案》),推动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支持助企纾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现就做好我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整治工作

    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是为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负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收费自查自纠,深入摸排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主动整改规范,强化联合惩戒,推动标本兼治,全面规范各类收费行为,确保国家部署开展的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明确重点任务分工

    按照《方案》要求,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分别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安徽银保监局、省民政厅牵头负责,具体整治内容及责任单位按国家部委分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在开展上述五个领域违规收费专项治理时,重点围绕借疫情防控名义违规收费、社会中介机构不合理收费以及变相截留涉农资金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

    三、按期完成阶段任务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落实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各地、各部门要紧盯时间节点,按期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

    (一)部署准备阶段(7月底前)。省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各市要全面梳理本领域、本地区出台的涉企收费政策,同步做好已出台涉企收费优惠措施的政策解读,加强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摸排。通过 1238112315 等热线电话接受社会投诉举报,设立专门渠道收集有关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在涉企收费政策情况梳理和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等基础上,建立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台账,及时梳理汇总问题清单。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底前)。省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在国家相关工作方案下发后,及时启动我省分领域自查自纠工作。920日前,各市完成各领域自查自纠,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分别报送省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9月底前,省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完成各领域自查自纠,按要求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分别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同时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为国家部委检查组开展工作提供支撑。

    (三)联合检查阶段(10月份)。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审计厅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根据有关问题线索和自查自纠情况,对重点部门、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对抽查检查发现的涉企违规收费项目要严肃整改、坚决取消,对违规收费主体综合采取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予以联合惩戒,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总结有关部门和各地落实降费减负、推动收费政策惠企利民好的经验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四)总结上报阶段(11月份)。各市发展改革、经信部门会同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完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分别上报省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同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系统梳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研究提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的意见建议,形成报告报国家相关部委。

    四、建立工作推进机制

    依托省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机制,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牵头的专项工作机制,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下设综合业务、行业监管、财经纪律、监督检查等专项小组,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及时交流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强化社会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各市要建立相应专项工作机制,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落实。

    五、强化目标责任落实

    各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调度,强化任务落实。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本着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对相关领域的收费主体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做好问题整改,确保实现全覆盖、无死角。要坚持边整边改、标本兼治,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及时整改到位。对普遍性、典型性问题,要剖析原因,认真分析背后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强化标本兼治,推动完善长效机制,努力从源头解决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附件:《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发改价格〔2022964号)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民政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202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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