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明光市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
听证会公告(一)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明光市政府同意,明光市发展改革委拟于近期召开明光市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5名,其中:消费者10名,经营者4名,相关领域专家1名、学者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等(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乡镇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各1名)7名。
本次听证会在明光市辖区范围内公开征集10名消费者作为听证会参加人。符合报名条件且自愿参加者可于2022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明光市消保委报名(地址:明光市交通运输大楼七楼,联系人: 蒋仕乐 ,联系电话:8132955)。
听证参加人中的消费者代表采取自愿报名、随机抽选方式产生,不足10人时委托市消保委推荐;经营者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政府相关部门、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社会组织参加人由明光市发展改革委聘请或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
二、消费者参加人的报名条件
(一)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常住人口;
(二) 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
(三) 具有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言语表达能力,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听证项目的有关情况;
(四) 能够按要求出席座谈会,遵守座谈会纪律。
三、旁听人员名额、报名办法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旁听人员5名。凡有意参加者可于2022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明光市发展改革委报名,联系电话:8022538。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随机抽选方式产生。
四、新闻媒体报名办法
需到听证会现场采访的新闻媒体请持有效证件于2022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到明光市发展改革委报名登记,届时持证件进入会场,联系电话:8022538。
听证会举行具体地点、日期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