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明光市第二中学学生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2-21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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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光市第二中学

    你校《关于调整明光市第二中学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财〔20205号)《安徽省定价目录》(皖价法〔201817号)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住宿成本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对你校住宿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 住宿费标准调整为6人间200/4人间300/

    、本批复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原明光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明光市第二中学公寓楼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明价费字〔200519号)同时废止今后,如国家、省、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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