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预警】关于转发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30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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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滁州市机械工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各校外培训机构:

    现将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教防控办〔202116号)、滁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自南京禄口机场等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滁人员管控的通知》(滁疫控办202121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近期所有师生员工(包括学校聘用人员、食堂从业人员等)非必要不离明,确需离明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的人员要提前报备;

    二是做好师生员工近14天从南京禄口机场等中高风险地区来(明)人员摸排和管控工作,及时报告(同时报告教体局和属地政府);

    三是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每日零报告制度;

    四是校外培训机构立即停止相关培训活动。

     

    附:1.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新

    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教防控办

    202116号)

    2.滁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加强近期自南京禄口机场等中高风险地区来

    (返)滁人员管控的通知》(滁疫控办2021210

    号)

     

     

     

    明光市教育体育局

    202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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