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教育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8-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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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教育局机关政务公开和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办事公开,规范办学行为,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自觉接受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方便群众,服务社会,实现依法治教,促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水平显著提高,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公开内容

      1.机构负责人的信息,包括领导简历、分工、联系方式等;

      2.机构及职能科室的信息,包括机构职能,内设科室、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联系方式;

      3.部门工作动态的信息,包括重要会议、工作动态信息等;

      4.人事信息,包括人事任免、公务员管理信息等;

      5.法律法规,包括工业经济和信息化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及政府规章等;

      6.规范性文件,包括上级制定的和本级制定的有关文件;

      7.业务工作信息,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办事制度公开和其它业务工作;

      8.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等;

      9.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

      三、以下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6.尚未确定是否是属于国家秘密范围的,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可以暂缓公开;

      7.法律、法规规定免于公开的其他信息。

      四、公开方式和流程

      (一)信息公开方式

      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通过以下一种或者多种形式及时予以公开:

      1.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明光教育网及其他上级媒体网站进行公开;

      2.通过会议、广播电视、报刊、文件资料等形式进行公开;

      3.通过局政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信息公开流程

      1.对于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由各科室负责收集、整理、检查、校对,并对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进行审核后,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布,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及时发布。

      2.各科室对于制作或获取的、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应在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分别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明光教育网相应栏目中发布,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及时发布。

      3.对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局办公室统一接收并审核申请,在3个工作日内分送相关科室办理,办理科室在12个工作日内办结。

      4.信息在公示前,应经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最终审定。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报请分管领导把关。特别是要加强对虚假信息、未最终确定信息的审核审查。

      五、组织领导

      健全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体系,成立明光市教育局2014年度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李昌义

      副组长:王燕高洪波徐礼全刘 平朱世平

    成 员:张茂和吴长蓉彭辉徐鹏程韦辛 李家华

    胡士先王忠俊沐永和牛江牛承明 马训成

    徐友祥祁立宪范勇陆同平迟侠 董剑波

      六、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抓住政务公开的重点,树立教育局的“窗口”形象

      切实抓住权力运用的关键部位、关键科室、关键环节,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上有效实行政务公开。改革招生办法,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有序进行。把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作为重点,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规范审批程序,在涉及教育审批中,坚持公开审批职能部门、审批项目、政策法律依据、条件标准和要求、程序、时限、结果、廉政制度、责任人、投诉电话等“十公开”。要把服务“窗口”建设作为重点,全面建立和落实公开办事制度。按照“十公开”的要求,实行公开办事制度;要具备“公开栏”、“导示图”或“办事指南”、“方便卡”等;做出服务承诺;工作人员一律佩戴胸卡、摆放桌牌;实行和落实“首问负责制”、“首办负责”;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二)创新政务公开工作形式,力求取得实效

      从教育实际出发,做到政务公开形式灵活多样,运用信息化手段,注意总结经验,培育典型,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信息交流等带动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明光教育网等将教育系统政务公开、管理规定、服务项目、办公程序向社会全面公开。将教育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市局规范性文件等均予以上网。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自上而下的检查与自查相结合、集中专项检查与领导随机抽查相结合、社会监督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等。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中间聘请政务监督员加强对市教育局窗口单位的监督,以促进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上层次,上水平。

      (三)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强化监督检查

      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监督员的监督保证作用,为他们履行职责创造条件。今后凡是涉及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涉及教育改革发展的问题都要主动听取监督

      (四)加强学校公开指导监督,深入推进学校办事公开

    加强全市27所学校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导,学校信息公开是校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认真总结校务公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序有力地推动基层学校信息公开进程。加强对中小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的指导、检查与考核,推进学校办事公开工作,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充分发挥各基层学校网站公开信息的平台作用,在各校开展网上校务公开专栏建设,使网站成为学校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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