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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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
    为确保全市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和谐、快乐的暑假,根据滁州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现将做好2014年暑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正式放假时间为2014年7月1日。各校要据此安排好假期前教育教学质量检测和期末总结等有关工作。
    下学期开学时间:8 月30日、31 日进行开学工作准备; 9月1日学生报到;9月2日正式上课。各校应提前组织教师到校进行集体备课,认真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因故不能按时到校的,要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学校要于开学10天内及时上报教师到岗情况登记表交局人事科。
    二、相关工作    
    (一)丰富学生暑假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 加强道德法制和文明礼仪教育。要结合实际,大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教育学生遵守公德、遵纪守法、慎重交友,自觉拒绝不良诱惑,远离毒品,不接触淫秽、凶杀等不良影视作品、书刊,不参加危害身心的游戏活动,不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尤其要教育和督促学生不进入社会网吧,坚决杜绝由此引发的违法犯罪。教育学生不吸烟、不喝酒,尊老爱幼、孝敬长辈,充分利用假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帮助家庭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参加丰富多彩的社会公益活动。
    2. 倡导学生开展读书活动。学校要结合宣传部开展的“远离网吧 拥抱阅读”暑期读一本好书活动,向学生提供一批优秀图书目录,号召学生利用假期读名著、读好书,写读书笔记,培养良好的读书习惯。
    3. 指导学生参加富有特色的社会公益劳动、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活动。有条件的学校要加强与社区及有关单位的联系,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利用假期组织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在组织学生参加户外社会实践活动时,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做好安全预案,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办学行为, 严禁暑期违规补课  
    4. 结合���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暑期开始前,各学校要召开一次全体教职工大会,邀请联系学校的局领导和局科室负责人到会,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印发市教育局《致全市教职工一封公开信》到每位教职工,深入开展“学习朱长海、同铸教师魂”师德教育活动。要进一步重申师德要求,要求教师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廉洁从教有关规定;要明确要求暑假期间,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上课、补课和变相上课、补课。教师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培训,教师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辅导。对违反规定的教师,一经查实,将按照滁州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对学生有偿补习活动的暂行规定》等严肃处理。    
    5. 关心教师学习与生活。各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积极参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方针和教育法规政策,不断更新教育理念,研究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具体工作计划,为推进素质教育,实现学生个性发展、教师专业成长和学校特色发展做出科学安排。    
    6. 积极开展“千名教师大走访”活动。暑假期间要特别重视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流动人口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农村留守子女、残疾学生的家访和帮扶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滁教资函〔2014〕94号文件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宣传资助政策。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救助、心理咨询、义务辅导等。要进一步完善家访制度,落实家访责任,规范家访记录,加强对教师家访工作的考核。 
    7.严格招生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基础教育学校招生的各项政策规定,做好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的招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印发的《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坚持就近免试入学,不得以考试的方式选拔新生并收费。畅通随迁子女入学渠道,简化就读手续,保障随迁子女与流入地儿童“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招生要按照省中招工作规定,严格执行高中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   
    8. 切实减轻学生假期作业负担。各学校要根据规范办学要求,布置适量暑期作业,指导学生利用假期梳理所学知识,达到温故而知新的效果。    
    (三)强化暑期安全工作,突出安全宣教工作
    9. 加强安全教育。放假前,各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有条件的学校要主动邀请公安、消防、卫生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给师生讲课,重点进行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中暑、防食物中毒、防火、防触电及谨慎交友等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别要针对高温季节溺水事故易发多发问题,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在无成人或家长陪护下游泳,一旦出现溺水不得盲目施救,而要科学营救,防止发生溺水伤亡事故。职业学校要切实做好在岗实习实训学生安全工作。    
    10. 提高家长监管意识。各学校在放假前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的方式,告知家长放假的时间,要求家长在假期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并履行好监护责任;致家长一封信要一式两份,一份请家长妥善保管并全面掌握要求;一份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亲笔签名回执,学校存档妥善保管。    
    11.做好家校联系工作。各中小学在放假前要召开家长会,向家长通报学校的工作和假期的安排,指导家长树立素质教育的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合理安排子女学习、休息、锻炼和参加实践活动,不盲目让子女参加社会上各种补习辅导班,在提高孩子整体素质上下功夫。   
    12. 做好假期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各校在放假前要与友邻单位和公安部门协调,共同做好校园周边安全工作。放假期间学校每天要安排一名中层以上领导带班巡查,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发生事故要及时处理并报告。门卫对进出校园的人员、车辆要认真询问,了解情况,并做好登记。暑假期间,学校一把手要24小时开机,保持通信畅通,外出,必须报教育局领导批准。
    (四)加快校舍维修改造,美化教书育人环境
    13. 积极做好基建维修和安全管理工作。各校利用假期时间,组织相关人员对校舍和教学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迅速整改。有基建任务的学校,校长、分管校长及工程管理员等要切实负起责任,全力推进落实,确保质量、安全和进度。要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协议,做好安全隔离,还要按照市局统一安排抓好暑期基建工程大会战。    
    (五)及时总结暑假工作,提前谋划工作思路    
    14. 认真总结、超前计划。假期各学校要按照学期初、学年初制定的计划目标要求,对本学期及本学年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做好考核考评工作和学年度自评工作,在此基础上,研究新学年学校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    
    15. 及时上报材料。各校学年工作总结、暑假工作计划和假期值班表,于7月5日前书面报中教、小教、职成教科(值班表同时报办公室)。
     
     
                                             明光市教育局
                                               201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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