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明光市教体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9 15:06 来源:明光市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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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之规定,现将明光市教育体育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情况。今年年初,我局就专门召开了局长办公会议,认真总结2018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和差距,对贯彻实施《条例》、加强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和部署,进一步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办部门。机关各科室按照科室工作职责,实行信息公开分工负责,每个科室确定1名工作联络员,明确由办公室负责指导推进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依工作职能负责提供信息等。根据《提站位 强能力谋实策奋力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市7·10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传达提纲)》、《全市10·10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暨能力提升培训会议精神传达提纲》两次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变动、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公开信息,全力推进教体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本单位工作联络员制度落实情况。根据《明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压实工作联络员职责的通知》(全政务办〔20199号)要求,践行政务公开工作就是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践行政务公开工作就是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正理解了政务公开的内涵,提高政治站位。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落实上级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在我局能得到有效落实。联络员做好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机制,上传下达、统筹协调;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统计等相关工作。

    (三)本单位两员合一制度落实情况。我局明确各股室具体业务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直接责任人,业务工作分管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责任人,实现具体业务人员与政务公开人员“两员合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程协调指导督促。通过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责任人,压实政府信息制作、形成者的公开职责,切实解决政务公开工作长期存在的不公开、随意性大、不规范、不标准等弊病。

    (四)本单位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按照《明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版)〉宣贯工作安排》,我局积极应对变化,积极与明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接,详细解读新条例的法规条文,对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注意事项进行了针对性的讲解,着力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力求平稳过渡,有效衔接。截止20191231日,我局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均按照规定按时按期完成。目前,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答复不当、超期而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我局对外公开的内容坚持凡是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都要公开的原则,结合我局自身工作,细化了公开内容,突出重点,增强公开内容的实用性和实效性。一是实行人事调配、职工工资晋级政策原则、职称评聘方案及名额分配公开。股级干部任用,实行任前公示制,干部调动采取民主讨论及公示板公开,便于广大教职工了解和监督。二是各类招生计划、录取情况、组织考试的准备情况公开。包括高校招生录取情况、中考招生计划及名额分配、普通高校中专考试组织准备情况。三是各级各类标准化学校申报标准、学校管理原则公开,便于全员管理,参与监督。四是幼儿园分类标准管理与收费标准公开。便于幼儿家长监督幼儿园收费,督促幼儿园班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幼儿教育管理。五是财务公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定期向有关部门教职工报告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六是大型维修基建项目公开。改善办学条件的项目、招标、预决算、资金等筹措渠道公布于众,职工参与监督。七是各收费项目、标准公开。各类考试收费、幼儿园班管理收费,职称评审收费等依据、标准、范围时间以及支出情况公开。八是廉洁自律情况公开。领导干部子女上学、亲属婚丧嫁娶、通讯工具、公车使用情况要事前在党政联席会议上通报。九是领导干部任用公开。领导干部每年要在教职工大会上进行一述职报告,接受职工监督、评议和测评,并将民主评议和测评情况公开。十是办事程序、时限、结果公开。

    (六)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亮点、特色及审查机制建立落实情况。我局根据不同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多种形式和层次予以公开。需要向全社会公开的,如中小学收费、师德师风承诺内容等通过新闻媒介,以及报给政府网站、开设咨询电话、设立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向全社会公开。需要向部分基层学校或个人公开的,如对个别学校及人员其个别问题的处理等,通过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内部通报、下发文件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需要向本系统公开的,如年初以来的教育教学工作“四个随机”检查情况、防非工作情况、安全检查情况及对违反师德师风教师的处理等采取发信息简报、召开会议、内部通报、下发文件等形式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见下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1

     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6

     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5

    36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2276882

    三、依申请情况(见下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依申请公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见下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需要进一步落实;二是政务督查力度要进一步加大。

    (二)改进措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将进一步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把握重点,准确定位,提高公开质量,拓宽公开渠道,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达到促进廉洁办事、服务基层、稳定社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塑造教育良好形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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