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启用12处电子抓拍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实施办法,明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启用十二处闯红灯抓拍设备,拟定于2023年10月6日开始投入使用。
现将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及设置地点公示如下,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特此通告。
序号 |
设备类型 |
设置地点 |
所属行政区 |
1 |
固定式设备/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明光市池河大道与女山路交口 |
城区 |
2 |
固定式设备/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明光市体育路浙玉花园小区门口 |
城区 |
3 |
固定式设备/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明光市笃学路与明德路交口东侧 |
城区 |
4 |
固定式设备/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明光市笃学路与明德路交口南侧 |
城区 |
5 |
固定式设备/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明光市池河大道中医医院对面 |
城区 |
6 |
固定式设备/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明光市王郢路与明光大道交口 |
城区 |
7 |
固定式设备/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明光市池河大道与韩山路西信号灯共杆 |
城区 |
8 |
固定式设备/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明光市工商大街与池河大道交口南信号灯共杆 |
城区 |
9 |
固定式设备/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明光市笃学路与明德路交口西侧 |
城区 |
10 |
固定式设备/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明光市池河大道惠农农机门口 |
城区 |
11 |
固定式设备/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明光市公安路与池河大道交口 |
城区 |
12 |
固定式设备/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明光市工商大街西电警共杆 |
城区 |
备注 |
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主要抓拍: 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 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1039X); |
明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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