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启用3处电子抓拍 监控设备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安徽省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明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新增3处闯禁区抓拍设备,拟定于2024年2月6日开始投入使用。
现将新增及启用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及设置地点公示如下,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特此通告。
序号 |
设备类型 |
设置地点 |
所属 行政区 |
1 |
固定式设备/卡口设备 |
明光市明光大道与明酒大道路口 |
城区 |
2 |
固定式设备/卡口设备 |
明光市城南大道与明珠大道路口 |
城区 |
3 |
固定式设备/卡口设备 |
明光市明光大道与明珠大道路口 |
城区 |
备注: 卡口设备主要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1116)。 |
明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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