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民政局2023年4月份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3-04-02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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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切实加强政治学习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全国“两会”精神等上级会议精神。

        (二)大力开展招商引资

        积极履行文化旅游及大健康产业链招商组新增加的牵头单位作用,积极谋划推进养老产业、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招大引强”。

        (三)推进文明城市创建

        对照2023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持续推进养老服务站、村日间照料中心、村幸福院招标建设等工作和5个社区用房提升项目进度。

        (四)高度重视安全生产

        持续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尤其是养老福利机构安全生产工作。

        (五)做好民政各项工作

        1.抓好开工后的殡仪馆改扩建等“军令状”项目施工期间运转保障工作。

        2.完成2023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招标、入户设计,持续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周探访。

        3.提请上会研究《明光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4.指导7个乡镇17个村民委员会开展补选工作。

        5.开展好全市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督导各乡镇街道清明节祭扫保障工作,同时开展好殡葬宣传月工作。

        6.有序推进2023年暖民心行动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建设,推广使用助餐机,完成2022年老年人助餐补贴统计、结算。

        7.指导乡镇街道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部署开展社会救助档案规范管理工作。

        8.完成明光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和2022年度滁州市镇村交叉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9.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开展全市村居民委员会最多门前挂牌4块、室内挂牌9块的挂牌情况进行摸排调研。

        10.全面完成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登记工作并指导规范运行,推进“人在暖途”急难救助服务工作。

        11.指导村(居)规范化落实村务公开,要求建设方进一步完善智慧社区建设项目各模块内容。

        12.启动与蚌埠市五河县的边界联检,制定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方案。

        13.组织开展全市慈善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2年度检查工作,做好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

        14.持续推动开展滁州市“三社联动”(明光)试点项目第二年度项目工作。

        15.继续做好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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