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民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3-01-01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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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明光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主责主业、主动担当作为,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全力答好民生“答卷”,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成功申报安徽省康复辅助器具特色产业园,主动对接省厅争取殡葬基础设施改造资金53.77万元,2021年度慈善事业发展、“三治融合”乡村治理、社会组织党建等民政重点工作受到滁州市民政局通报表扬,先后获评2021年度市直单位目标绩效综合考核优秀,2021年度党委信息工作、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先进单位等,2021年度“干部之星”1人次、2020年月度“干部之星”2人次。
        一、2022年工作成效
        (一)聚焦党的建设强引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年度最大的政治任务,推动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切实把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贯彻上级民政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积极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二)聚焦民生保障纾民困
        稳步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多次开展困难群众排查救助工作,累计纳入低保152人、特困供养20人、临时救助104户次,“人在暖途”社会救助品牌服务256户次。规范低保认定程序,按照新增低保、特困30%比例开展入户核查工作。完成全市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标,截至10月我市累计保障城乡低保211605人次、特困人员36429人次、临时救助1833人次,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1.386亿元。推动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探索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机制,全面推广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
        (三)聚焦养老服务暖民心
        扎实推进“暖民心”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建成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45个、老年餐桌1个,100%完成年度建设任务,运营43个,累计服务就餐1.2万余人次,同时多渠道开展宣传,进一步提高老年助餐服务行动的知晓度和满意度。稳步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结合“十件为民办实事”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前完成1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20个农村幸福院和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年度任务,建成林庄、中心路和南大寺3个社区养老服务站,继续实施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三年计划,预计年底将完成100%。着力做优“一老一小”服务,发放高龄津贴1.85万人、1204.4万元,完成100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全市现有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81名,今年以来发放基本生活费219.12万元,落实“2+4+N”走访巡查制度,“防溺水”宣传和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活动覆盖全市3707名留守儿童和181名困境儿童。
        (四)聚焦社会治理顺民意
        深化“三治融合”,确立明光街道龙山社区等4个协商项目试点村居。拨付潘村镇、苏巷镇等7个乡镇46万元补助资金深化“三治融合”试点,顺利通过省级第三方现场评估。落实协商工作,稳步健全协商基础,召开2022年城乡社区协商业务培训会、工作座谈会5场次,制定《明光市加强社区协商体系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村协商事项42项、城市社区协商事项28项。组织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60名,投入511.5万元对全市7个社区服务用房进行改造提升。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指导10家社会组织登记成立,注销、撤销2家。抓实社会组织党建,指导组建联合党支部1家、功能型党支部4家。完成2021年度社会组织年检,组织召开全市行业协会商会2022年度工作座谈会,规范指导全市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610家。“三社联动”试点项目开展活动43余场次,服务群众1270余人次,“慈社联动 助力振兴”项目惠及老年人、留守儿童280余人次。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文明创建,推动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常态化。充分发挥慈善力量,全年累计接受捐赠物资价值27.6万元用于金秋助学、关爱老人、助力乡村振兴等。
        (五)聚焦社会事务解民忧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11人次、护送返乡11人次,使用救助资金22万元,为站内2名长期滞留人员办理落户安置,持续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为11038名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361.78万元。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统筹做好清明期间殡葬宣传、“塑料花”清理、文明祭扫工作,今年以来殡仪馆火化遗体2630具,减免殡葬惠民款224.45万元。依法办理婚姻登记4044对,推行“爱不释手”调解模式,为809对办理离婚的夫妻提供调解、咨询和疏导服务。做好区划地名有关工作,成立明光市地名委员会,及时更新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完成2022年度南谯—明光行政区域界线边界联检工作,完成城区道路标牌排查整改。
        二、2023年工作计划
        (一)坚持党对民政工作全面领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抓好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驰而不息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和民政人才队伍建设,选树优秀典型,激励干部职工担当作为、争先进位。
        (二)全面推进社会救助提质增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全面推行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继续提升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围绕省政府督查激励内容,重点抓好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落实,全面推广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及时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持续开展“人在暖途”社会救助品牌服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实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消防改造及场所提升,改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
        (三)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供给水平。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扩面提质,新建15个城乡老年助餐点,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助餐事业。推进公办敬老院设施改造提升,实施517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开展困难老年人居家上门服务,结合“十件为民办实事”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新建(改扩建)10个社区(小区)养老服务站、10个农村幸福院和10个村日间照料中心,持续提高多层次养老服务质量。着力提升养老护理能力,增加养老机构护理人员配比。全力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养老诈骗和非法集资。
       (四)持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依托滁州市智慧社区大平台探索创新,提高智慧社区覆盖率。推行协商项目化,进一步规范村居协商,提升全市村居协商能力和水平。坚持党建引领,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分类指导,完善社会组织党组织孵化器建设,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规范登记管理,强化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双招双引”、产业对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区域发展。全面推动福利慈善事业发展,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活动,持续开展慈社联动、助力乡村振兴项目。
        (五)继续优化社会事务专项服务。精准落实残疾人福利,按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推进明光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努力打造省级康复辅助器具特色产业园。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深化殡葬领域改革,实施全市农村公益性殡葬配套设施建设和殡仪馆改扩建项目,积极倡导文明殡葬新风。规范婚姻登记管理,深化“爱不释手”婚姻家庭调解服务,加强婚姻文化建设。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规范地名管理,完善福利彩票多元化销售网络。
         下一步,明光市民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统筹发展与安全,持续推进民政领域改革创新,奋力谱写新时代明光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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