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实加强政治学习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和上级重要会议精神。
(二)大力开展招商引资
积极外出招商,赴意向性实体制造业企业开展考察活动。
(三)推进文明城市创建
持续推进养老服务站、村日间照料中心、村幸福院建设进度,完成黄郢社区办公用房改造提升。
(四)高度重视安全生产
全力做好端午节期间养老机构等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五)做好民政各项工作
1.调度推进市殡仪馆改扩建等“军令状”项目施工进度。
2.完成龙山社区“居民会客厅”项目建设。
3.完成明西街道、桥头镇敬老院改造提升项目和447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验收。
4.加快推进21个助餐点建设进度,以及苏巷镇、古沛镇、涧溪镇、涧溪镇鲁山敬老院改造提升进度。
5.全面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学习借鉴标准化阵地建设经验,多渠道开展宣传。
6.加快推进明南街道仙人山公墓、管店镇新管村公墓、涧溪镇清明山公墓和柳巷镇义集公墓等公益性公墓改造提升。
7.推进17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同步开展社工服务。
8.督查部分村的村务公开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组织全市17+2个村居主任赴滁州市参加培训,做好智慧社区推广工作。
9.印发《2023年明光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开展2场“萤火虫点亮爱的星光”品牌活动等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持续开展“防溺水”安全检查。
10.开展好2022年度全市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11.指导乡镇街道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以及社会救助档案规范管理工作。
12.推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协议落实,重点加强失能、半失能人员照料护理工作。
13.持续推进“人在暖途”急难救助服务和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14.组织20余家社会组织集中开展“创建有我 最美明城”社会组织参与文明创建活动。
15. 完成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和“两残”等救助资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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