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市民政局局长解读《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明光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7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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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解读人:市民政局局长 吴光荣

    联系方式:0550-8022418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加快构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4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2〕15号)及《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办〔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23年3月-4月,市民政局会同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教体局等部门多次研究讨论修改“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业务相关内容。4月15日,由市民政局起草了《实施方案》修订稿初稿。4月底,市民政局向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教体局等部门征求意见。3月20日至4月22日,在市政府网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5月4日,《实施方案》修订稿通过了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5月5日,《实施方案》修订稿通过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5月16日,市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方案》修订稿。6月6日,按照常务会议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施行。
        四、总体目标和重点举措
        《实施方案》全面对标国家、省级文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重点工作任务等要求,注重与我市现有文件相衔接,紧密结合实际,从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贯彻落实举措。
        (一)总体要求。明确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提出工作目标: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完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
        (二)主要措施。围绕推进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五个方面17项任务。一是完善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主动响应机制,执行基本养老服务统计调查制度,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三是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推动建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强化资金保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四是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推进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基础作用,推动公办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优质市场主体。五是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三)组织保障。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核激励、严格综合监管、营造良好氛围等4项措施。突出强调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民生实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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