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实加强政治学习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等。
(二)大力开展招商引资
积极赴外开展意向性实体制造业企业招商考察活动。
(三)推进文明城市创建
持续推动社会组织通过多形式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四)高度重视安全生产
全力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养老机构等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五)做好民政各项工作
1.推进殡仪馆改扩建主体工程建设。
2.推进婚俗改革试点,提请农村规委会研究讨论更改婚姻登记办公房主体结构,确认招标主体,启动明光市婚姻登记阵地建设项目招标程序。
3.持续开展殡葬改革工作,完成镇村公益性公墓改造提升3座;印发《明光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公益性公墓管理,提升殡葬服务能力。
4.引入第三方社工机构,正式运营韩山社区和花园社区2个精神障碍康复社区站点。
5.完成乡镇街道社工站开展关爱老年人、困境儿童活动17场次。
6.督促指导明西街道、石坝镇、苏巷镇、女山湖镇开展巡察移交问题整改并在全市就低保动态调整不及时等问题举一反三进行督导检查。
7.全市乡镇(街道)社工站持续聚焦民政重点领域对象提供服务。入户走访困境、留守儿童以及新申请社会救助对象;开展关爱老年人、困境儿童活动各17场次;主动介入困难服务对象并开展个案服务。
8.开展2023年“慈善一日捐”暨助力“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主题募捐。
9.引入第三方社工机构,正式运营韩山社区和花园社区精神障碍康复社区站点。
10.推进逝者“身后事”一站式办理线下办理工作。
11.2023年明光—五河线行政区域边界联合检查。
12.持续做好明光市地名规划方案与滁州市中测公司的业务对接工作。
13.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持证人员注册登记工作以及指导4家社会组织换届工作。
14.推进原福利院场地适老化改造和运营工作。
15.推进新建小区养老服务站(助餐点)运营。
16.推进20个家庭养老床位招标和建设工作。
17.做好“国庆”假期值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