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实加强政治学习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式现代化面对面》、安徽民政工作 第32期等。
(二)大力开展招商引资
积极赴外开展意向性实体制造业企业招商考察活动。
(三)推进文明城市创建
持续推动社会组织通过多形式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四)高度重视安全生产
全力做好养老机构等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五)做好民政各项工作
1.做好2023年明光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相关工作。
2.老福利院适老化改造项目验收和进场审计。
3.组织好我市870名经济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
4.深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对乡镇(街道)孤儿、实事无人抚养儿童摸底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5.婚俗改革阵地打造完成招标。
6.推进慈善协会换届工作。
7.对古沛镇、苏巷镇、涧溪鲁山、涧溪镇敬老院改造情况进行查看。完成20户家庭养老床位项目家庭改造,逐月有序推进上门服务。
8.推进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提标上会流程。
9.推进2023年新建养老服务站和养老服务站运营。
10.持续开展殡葬改革工作,印发《明光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公益性公墓管理,提升殡葬服务能力。
11.完成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发放。
12.指导乡镇(街道)做好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督促乡镇(街道)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文本修订,指导各村(社区)在显著位置进行张贴公示,以及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要求,建立好“四会”制度台账。
12.稳步推进全市乡镇(街道)社工站聚焦民政重点领域对象提供服务。入户走访新申请社会救助对象,主动介入困难服务对象并开展个案服务。
13.开展第二年度“三社联动”试点项目验收工作。
14.制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方案,做到早谋划早开展。
15.做好2024年救助工作资金储备谋划。
16.指导乡镇街道开展低保扩围增效和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
17.指导乡镇街道提高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运转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