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党章》、党的二十大报告等。
(二)获滁州市级先进集体荣誉
滁平安组〔2024〕1号文件《关于表扬滁州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中,明光市民政局获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荣誉。
(三)在滁州市民政工作会议上做交流发言
2月5日召开滁州市民政工作会议,明光市民政局就婚俗改革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工作做交流发言。
(四)全力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购买铁锹40把、融雪盐10袋,组织志愿者186人次至包保小区铲雪。常态化开展创建巡查“周五一小时”活动,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深入小区、背街小巷参加文明创建并解决实际问题。在34网格区域内制作便民张贴栏7块、更换消防警示牌2处、清理涂鸦3处等。
(五)抓实养老福利机构安全生产
对全市23家养老服务机构和30家社区(村)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问题隐患7处,现已全部整改完成。组织召开春节期间养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
(六)有序开展民政各项工作
1.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等工作。发放农村低保9997户17337人、837.08万元,城市低保2259户3379人、215.16万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3446人(集中供养531人、分散供养2915人)基本生活补助267.07万元和照料护理补助52.43万元,城市特困供养人员155人(集中供养21人、分散供养134人)基本生活补助16.34万元和照料护理补助3.4万元,精减退职人员生活费345人、20.42万元,临时救助106人次、8.4万元。2月“人在暖途”救助服务124人次、0.99万元。制定2024年两节送温暖活动方案,对部分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户,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百岁老人,部分困难大学生、防止返贫监测户等进行了走访慰问,并向福利院、四山村医院、惠民养老中心院民以及市老年公寓社会老人等发放了慰问资金,共计50.3万元,同时,对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安排了10万元救助资金。
2.流浪乞讨救助工作。2月份救助3人次,使用救助资金0.3万元,其中主动来站求助2人次,公安护送来站1人次。开展站外巡查共35次,出动车次35辆次,出动人次140人次。
3.“两残”工作。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0321人、103.21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072人、60.82万元。在花园社区和韩山社区康乐驿站开展关爱精神障碍患者“靖康嘉元”工作品牌活动2场。走访明光街道精神障碍患者20户。
4.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90人、26.1万元。
开展萤火虫点亮爱的星光主题活动2场,覆盖我市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50人。未保站开展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活动30场,覆盖困境儿童596人。动员全市1200余名党员干部,牵手1500余名农村留守儿童,春节期间前往农村留守儿童家开展“两讲一送”等关爱慰问活动。印发《关于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通知》,加强关爱慰问、落实入户走访、开展关爱服务,营造关爱保护氛围。
5.推进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补选,印发了《关于继续做好村(居)民委员会补选的通知》,对全市村居民委员会出缺情况进行摸排。完成村规民约网申图片34张。指导各乡镇街道对各自辖区内30%的村(居)功能室挂牌情况进行摸排,反馈功能室挂牌具体情况。做好界桩管护、规范新报备的地名命名、国家地名信息库更新完善等工作。
6.指导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召开2024年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会议,表扬明光市远翔实验学校党支部等6个先进党支部、张中承等8名优秀共产党员、明光市搏击协会等10个先进社会组织,发放扶持奖励经费2.8万元。开展了明光市社会组织系统“把道理送进心中”专题培训会。指导明光市蓝天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完成系统信息填报工作。完成254家社会组织第五次经济普查数据汇集上报工作。推荐明光嘉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申报安徽省优秀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组织乡镇(街道)社工站开展“我们的节日”新春志愿服务活动。
7.抓好养老服务工作。发放2月份高龄津贴19807人、131.57万元;发放2023年第四季度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5551人、99.64万元。发放2023年第四季度社会办养老机构日常运营补贴46.18万元。拍摄助餐宣传视频并通过“明光发布”抖音视频号及微信视频号发布。利用养老服务站开展春节、消防安全等各类主题志愿活动8场。完成267户家庭床位建设和490居家上门服务对象上门签约评估工作。摸排走访特殊困难老人30余户。
8.殡葬改革。落实殡葬惠民264人次、24.71万元。对各乡镇街道“丧事报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塑料花清理等工作。
9.婚姻登记服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454对,其中结婚登记208对、补领结(离)婚证54对、离婚登记申请140对、离婚登记52对。“爱不释手”调解室共受理婚姻家庭矛盾调解36对,其中调解成功15对。婚姻登记处和婚俗主题公园建设正在有序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