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实加强政治学习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党章》、党的二十大精神等。
(二)大力开展招商引资
积极赴外开展意向性实体制造业企业招商考察活动。
(三)推进文明城市创建
持续推动社会组织通过多形式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四)高度重视安全生产
全力做好养老机构等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五)做好民政各项工作
1.完成245户家床位建设方案,并通过滁州市监理单位审核。对490户居家上门服务老人开始上门服务,持续追踪服务质量。
2.制定《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导现已入住完全失能低保老年人,申报相关补贴,并开展全市摸排。
3.启动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招标,完成和明光街道关于社区用房交接工作。
4.婚俗改革阵地建设完成70%。
5.完成两场“萤火虫点亮爱的星光”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活动2场。
6.推动韩山社区和花园社区康乐驿站运营,康复服务品牌活动2场。
7.完成明光市救助管理站搬迁改造相关工作。
8.启动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9.完成2023年度“慈善之星”表彰及“国际社会工作日”宣传活动。
10.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社会救助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
11.指导乡镇街道提高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运转率。
12.开展乡镇街道新增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抽查工作。
13.做好村居补选,指导出缺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补选。
14.指导各村居做好智慧社区系统填报和使用。
15.推进文明创建村规民约相关工作。
16.规范村(居)功能室挂牌
17.加强“牵手行动”、落实入户走访工作,开展基层关爱保护队伍建设。
18.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加大殡葬改革和婚俗改革宣传引导力度,常态化倡导生态文明祭祀方式,宣扬丧事简办、喜事新办,不断推进丧葬领域移风易俗。
19.开展敬老院审计工作。
20.做好滞留3个月以上的受助人员落户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