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实加强政治学习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党章》、党的二十大精神等。
(二)大力开展招商引资
积极赴外开展意向性实体制造业企业招商考察活动。
(三)推进文明城市创建
持续推动社会组织通过多形式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四)高度重视安全生产
全力做好养老机构等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五)做好民政各项工作
1.完成490户居家养老上门服务、245户家庭床位建设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改造。
2.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
3.做好清明祭扫服务管理工作。
4.婚姻登记处和婚俗主题公园建设完成75%。
5.进一步完善基层减负规范挂牌工作,联合组织部对“9+4+2”的规范挂牌进行再次摸排整治。
6.推动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7.完成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建设招标、张八岭和古沛镇敬老院改造提升招标。
8.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社会救助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
9.指导乡镇街道提高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运转率。
10.开展乡镇街道新增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抽查工作。
11.做好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
12.开展敬老院审计工作。
13.组织做好202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多渠道广泛动员我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人员以及其他社会人员积极报名参加。
14.稳步推进全市乡镇(街道)社工站聚焦民政重点领域对象提供服务。入户走访新申请社会救助对象、空巢、孤寡老人等。持续打造各乡镇(街道)站点品牌项目,主动介入困难服务对象并开展个案服务。
15.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品牌活动2场,牵头与多部门联合印发《明光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计划》。
16.持续推进精神障碍社区服务站运营建设,开展走访工作和康复服务活动。
17.稳步推进村委会成员补选候选,对出缺的村居民委员会指
导补选。
18.继续配合开展智慧社区审计,确保设施设备的完善。
19.继续完善更新国家地名信息库工作,并对我市部分乡镇(街道)的多媒体信息进行采集录入完善。
20.继续做好我市界桩管护工作及“乡村著名”行动实施方案的意见征集。
21.为企业、居民编制办理企业门牌号,支持企业、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
22.对新报备的地名规范地名命名、线上备案和公告工作。
23.做好2024年度明光-凤阳线、定远-明光线联检业内工作。
24.做好4月份各项资金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