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明光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17:09 来源:明光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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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光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安徽省、滁州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明光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使用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mingguang.gov.cn/public/content/1109728640公开。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明光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8022421

    一、总体情况

    (一)动公开。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网共发布信息244条,其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公开法律服务板块,法治宣传教育公开1条,法律援助公开4条,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公开3条,基层法律服务公开5条,法律查询服务公开28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公开18条。司法局本级平台公开政策法规公布30条,重大决策预公开公布11条,规划计划公布2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公布8条,建议提案办理公布8条,机构领导公布4条,机构设置公布5条,财政资金公布48条,应急管理公布2条,精准脱贫公布3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公布5条,公共法律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公布1条,行政权力清单公布2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公布4条,行政执法公示公布5条,双随机一公开公布4条,招标采购公布3条,新闻发布公布4条,政策解读公布11条,回应关切公布7条,监督保障公布14条,“‘放管服改革公布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201231,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安徽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要求,及时对本部门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对标调整,做好新旧目录信息备份恢复及无缝切换;做好政策文件文字解读同时,通过视频、图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拓展解读形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年度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事件。

    (四)加强平台建设。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网共发布信息244条,其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公开法律服务板块,法治宣传教育公开1条,法律援助公开4条,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公开3条,基层法律服务公开5条,法律查询服务公开28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公开18条。司法局本级平台公开政策法规公布30条,重大决策预公开公布11条,规划计划公布2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公布8条,建议提案办理公布8条,机构领导公布4条,机构设置公布5条,财政资金公布48条,应急管理公布2条,精准脱贫公布3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公布5条,公共法律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公布1条,行政权力清单公布2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公布4条,行政执法公示公布5条,双随机一公开公布4条,招标采购公布3条,新闻发布公布4条,政策解读公布11条,回应关切公布7条,监督保障公布14条,“‘放管服改革公布4条。

    (五)监督保障。

    本单位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年度内未收取任何费用。未有社会评议和监督考核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情况(见下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依申请情况(见下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依申请公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见下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干警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加强;政务公开的形式有待拓展;政务公开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等。今后我局将采取有效措施,针对存在问题扎实进行整改: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流程,提高公开质量。三是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和便民服务举措。四是依托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网络,大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工作范围,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知名度,从而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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