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8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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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光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明光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扣年度目标任务,不断健全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明光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明光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抓好顶层设计谋划,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多次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评价标准和结果运用实施细则,建立述法结果与干部政绩评价有效衔接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2023年4月28日,召开2022年度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评议会议,20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述法。8月11日,召开2023年上半年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评议会,15个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述法。通过市领导点评、民主测评、市领导总结讲话,综合相关情况形成基本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抄送市委组织部。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培训重点内容,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率先垂范,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开展了3次集中学习、举办了1期专题报告会,全市各乡镇(街道)、市直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学习90余次。先后在2期市委党校主体班次中设置专门教学模块。举办了明光市习近平法治思想暨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各政法机关通过举办政治轮训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培训内容。
        (二)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2023年以来,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3件,全部按照规定向滁州市政府及本级人大报备,各部门通过安徽省法制监督平台向市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2件,推动行政决策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严把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关。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2023年以来,通过采取书面审查、集体讨论、专家论证等方式,完成160个政府会议议题、113件政府文件送审稿、51件其他涉法事务以及47份政府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三是实现乡镇(街道)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事项全覆盖。制定乡镇(街道)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事项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已实现全市乡镇(街道)、园区合法性审查工作机构全覆盖,全市17个乡镇(街道)和经开区共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364件。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扎实做好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执法权限有关承接工作。制定乡镇(街道)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按照“基本盘+自选盘”的方式,13个乡镇承接“基本盘”254项、“自选盘”15项县级审批执法权力;4个街道承接“基本盘”135项、“自选盘”15项县级审批执法权力。明确乡镇街道审批服务机构设置,单独设立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除泊岗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3名编制外,其余乡镇街道核定6-11名,为进一步充实乡镇街道执法力量提供保障。与市委编办联合印发《关于制定乡镇(街道)审批执法事项承接确认书的通知》,全面完成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签订工作。二是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在政府网站、“明光发布”等媒体发布专项整治通告,并在高速入口、40个加油站点进行张贴。通过召开警企座谈会、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司乘人员、运输从业人员及道路交通运输相关企业、社会组织的意见建议,累计处理问题线索10条。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设置便民服务室2个,排查整改不合理交通标识、标志和监控355个。三是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市28家行政执法单位和17个乡镇街道进一步做好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应用工作,组织180名在编人员参加2023年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率达93.75%,全市17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取得执法证人员数量96名。四是推深做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选取重点领域,通过自查、互查、集中评查等方式,对各行政执法单位229件办结案件进行评查。坚持通报不合格案卷,就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分项、分类汇总整理后反馈至各执法部门,以查促改,切实达到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的目的。五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业务能力水平。创新出台《明光市行政执法文明和规范用语》,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班5期,对乡镇(街道)开展专项行政执法培训3期,提升了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承接县级审批执法权的能力。举办全市依法行政业务技能竞赛,通过工作情景模拟小品,再现行政管理或行政服务过程,营造了“讲学习、练本领、赛技能、争先进”的浓厚氛围。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8个行政执法单位建立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七天双公示”制度,今年以来,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双公示”平台公布行政许可信息4497条,行政处罚信息925条。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措施,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承诺制,实现企业办事“一次不用跑”和“不见面审批”。积极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实现企业申请“零跑腿”,政策奖补“快速达”。今年以来,已兑付政策32条,惠及企业154家,兑现“免申即享”惠企资金总额达4756.5872万元。三是进一步推进柔性执法。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依法制定并严格实施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对符合不予处罚清单规定的行为,依法不予处罚,对采用非强制性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违法行为,充分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予以规范。
        (五)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权力有效运行。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政府各阶段的重要工作部署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八五”普法工作和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二是执法监督开拓创新。创新出台《明光市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在执法单位推行法制员、宣传员、指导员制度,配强“三员”、用好“三员”,充分发挥“三员”在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作用,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三是提升政府权力制约和监督能力。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与市检察院召开“府检联动”联席会议2次,今年以来,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7份,已回复57份,回复率达100%,已回复的检察建议采纳率达100%。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民法典、电信诈骗、国家安全等主题系列宣传。组织普法志愿者开展活动7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960余人。加强重点人群普法,开展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持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在全市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法律明白人”912名。二是积聚形成多元化解合力。17个乡镇(街道)配备调解员155名,其中专职调解员46名,152个村(社区)配备调解员654名,其中专职调解员93名。积极打造“百姓评理说事点”130个,覆盖85.5%的村居。2023年以来,全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案件8062 件,调处成功7901 件,调解成功率达 98%。三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立了明光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设立行政复议股、行政应诉股,增加行政编制2个、事业编制2个,切实强化了行政复议工作力量。2023年,我市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7件,结案14件,其中作出维持决定6件,以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而终止行政复议7件,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不予受理1件。制定《明光市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复盘机制(试行)》,建立行政诉讼案件情况“月通报”机制,召开“府院联动”会议4次,全市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审理6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62件,出庭应诉率为100%,其中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52件,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3.87%。全市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59件,无败诉案件。四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推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一窗办多事”。创新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现办公证、求法援等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在网络平台“一站式”办理。开通“绿色通道”,优先接待、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农民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护等法律援助案件。今年以来,受理871件,已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2.47%。落实“公证便民惠民服务”,今年以来办理各类公证4500件。加强律师执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扎实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持续做好律师陪访工作。
        二、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回顾今年以来的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少数部门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乡镇一级合法性审查工作还面临着能力欠缺,对审查事项及范围把握不准,重视不足等问题,工作还需进一步优化和突破。三是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基层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规范执法能力,还不能适应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需要,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政府常务会、中心组理论学习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严把合法性审核关。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提高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能力,用好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挥棒”,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坚持严格规范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督查,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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