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开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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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发《关于开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处、所、中心:

    根据明光市委办公室明办字〔2015〕46号关于转发《明光市综治委关于开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司法局实际,现制定明光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活动的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明光市司法局  

    2015年10月15日

    关于开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和满意度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加快建设美好新明光,按明光市委办公室明办字〔2015〕46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局开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从严从实,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在新的更高起点上推进平安明光、法治明光、和谐明光建设,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平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目标任务

    司法行政系统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群众满度测评指数在政法队伍排位要靠前。

    三、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到2016年1月底结束,为期四个月。

    四、方法步骤

    (一)学习宣传(2015年10月中旬)

    1.动员部署

    召开动员部署会,结合工作实际,将此次活动作为现阶段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

    2.学习教育

    一是把提升满意度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学习、专题研究,着力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水平。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三严三实”的丰富内涵,始终站稳政治立场,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解决懒政怠政问题专项行动。促使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创新意识、进取意识、奉献意识,着力解决精神状态不佳、工作标准不高、工作落实不力、担当意识不强、创新精神不够、工作纪律散漫等问题,进一步提振精气神、展现好作风、创造新业绩。

    三是强化正风肃纪、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按照上级要求着力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四是强化为民服务、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促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3.加强宣传

    一是就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在报刊上进行集中宣传;起草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说明此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公布监督投诉电话,采取公众场所张贴、向群众发放等方式,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是通过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集中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的新亮点、新成效,打好宣传工作攻坚战。组织辖区群众积极参与各项平安创建活动,提高活动影响力。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形式,以固定座机用户为重点,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充分发挥好乡镇包村干部、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综治维稳信访专干的作用,结合村(社区)的日常工作,入户宣传,确保不留死角。工作资料登记成册,存档备查。每月组织一次试访回访,检验工作成果。

    (二)查摆整改(2015年10月下旬至2016年1月上旬)

    1.深刻剖析存在问题

    一是调研。领导带头深入基层进行实地调研,与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切实听取意见,深入查找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

    二是摸排。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查找分析在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提出整改方案。 

    三是评议。通过问卷、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积极了解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研判。对今年以来群众投诉举报、来信来访等情况的分析研判,发现队伍建设、执法行为、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整改的针对性。开展问题剖析,针对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中反映出来的少数干部作风不实、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不高、执法行为不规范、宣传工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从单位和个人层面进行认真剖析,明确自身存在缺点和不足。 

    2.认真开展整改活动

    一是开展纪律作风整顿。认真贯彻省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意见》,针对少数政法干警中存在的宗旨意识淡化、纪律不严、作风不实、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专项整顿,进一步强化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二是开展百日整治活动。要推进源头治理。推广“枫桥经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做法,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 

    三是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水平。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最高标准,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全力打通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断推进我市科学发展和民生改善。

    (三)总结巩固(2016年1月中下旬)

    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做到具体问题明确、落实进度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切实把“三严三实”的要求贯彻于工作中。整改工作要突出重点,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提出具体举措,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联合排查化解、大调解工作等工作机制,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各单位要认真总结 “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效,并于2016年1月18日前将书面总结通过OA系统上报政工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对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及时解决查摆出的突出问题,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较低的现实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积极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推动广大干警增强群众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执法、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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