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司法局“招商成果体现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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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股、室、处、所、中心:

    现将《司法局“招商成果体现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明光市司法局

    一三年四月二十日

     

     

     

     

    司法局“招商成果体现年”活动方案

    按照明办字[2013]17号关于印发《 2013年“招商成果体现年”活动方案 》的通知要求,我局着力做好招商引资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已经投产的做好向达产方面的相关服务,已经达产的向规模化转化的相关服务。制订以下活动方案。

    一、做好亿元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

    鲍氏新材料有限公司已落户返乡创业园,并于2012年9月26日与明光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明光工业园区返乡创业园厂房租赁协议》;租用位于新扩区内J5路以东、W7路以北的返乡创业园中的2#、3#钢构厂房和1#钢构厂房的西边一半,总建筑面积为9360平方米。现在正在积极定制非标设备,预计6月份能够实施安装。我局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将全力做好跟踪服务,争取早日投入生产。

    二、做好其他招商引资的引进工作

    目前我局积极响应招商引资号召,收集投资企业信息,由主任科员华文邦提供的中聚源鼎(北京)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太阳能光伏发电)信息,我局高度重视,当即前往北京进行考察,恰遇早期已到北京开会的市委书记许光友、发改委主任周利修、经信委主任王大刚、环保局局长胡青松一行,我们当即与许书记一行联系、汇报,并于4月18日上午一同前往该公司的技术研发单位北京东方富民生态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考察。邀请该企业近期来明进一步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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