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荣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结合会办单位明光市人民法院、明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资本金的连续投入问题
我市唯一一家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明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原安徽省政府金融办)批准,于2014年3月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为支持公司发展,进一步加强资本金的连续投入,先后对明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进行6轮增资扩股,目前注册资本达29050万元,有力的增强了公司的担保能力。截至7月末,实现担保在保户数259户,在保金额8.4亿元,其中政银担在保216户,金额7.13亿元,当年实现新增政银担94户,金额2.54亿元.
二、关于建立代偿追偿绿色通道问题
将着力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推动解决。
1. 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对融资担保公司起诉的案件实行接待、立案、审批一站式服务,做到快立、快审、快执,简化立案、审理、执行程序和手续,尽可能缩短案件审理、执行周期。
2. 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利用财产保全、强制执行、限制高消费等司法措施,使融资担保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3. 多举措实现权益最大化。一是对尚有“自我造血能力”且愿意配合还款的企业,签订调解协议,企业通过自身收益,按照协议事项逐步还款。二是对抵押物足值的企业,及时进行抵押物拍卖追偿。三是对抵押物不足但保证人有资产的,加强对担保保证人的执行力度,促进代偿款的追偿。四是对有价值的、容易变现的财产以资抵债,减少损失。
三、关于设立风险代偿专项基金问题
我已于2015年预算纳入并拨付明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800万元担保风险代偿补偿基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 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 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落实相关政策,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的加快发展。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明光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联系电话:8259929
明光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