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财政局更新公布收费基金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2021-12-31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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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国家设立了“信息公开处理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劳务费有关事项的复函》(财税函〔2020〕236号)规定,国家设立了考试考务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项目。根据《关于取消港口建设费和调整民航发展基金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1第8号)规定,国家取消了“港口建设费”基金,调整了民航发展基金。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门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第7号),延长电影行业“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期限。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和全国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有关考试劳务费事项的通知》(财税〔2021〕9号)规定,国家设立了考试考务费“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根据《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税〔2021〕10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发改价费函〔2021〕167号)规定,自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意见》印发之日起,我省工业生产企业在厂区范围内的各类建筑、新建专业物流仓储设施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实行零收费。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停止执行疫情防控期间降低部分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函》(皖发改价费函〔2021〕246号)规定,省市场监管局停止执行检验检测收费减免50%的政策,自2021年7月1日起恢复相关检验检测收费标准。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暂停征收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的通知》(皖财综〔2021〕728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继续暂停征收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免征部分出入境证件收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22号)规定,取消普通护照加注收费,免征港澳流动渔船内地渔公、珠澳小额贸易人员和深圳过境耕作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收费。现对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进行更新公布,上述财税政策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更新执行。

    明光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

    明光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x
    明光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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