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2022年明光市财政局行政权力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2-12-30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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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财政违法违纪行为举报受理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号)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财政、财务、会计违法行为和监督检查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财政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为举报人保密,并对举报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二、受理单位

    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局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服务条件

    举报财政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五、申报材料

    六、服务流程

    1.登记分类: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局接到相关违反财政法令行为后,立即填写举报记录表,并按照举报件的内容、性质和责任进行分类。

    2.调查处理:对受理的举报件,事实清楚、政策明确的,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局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3.办结反馈:按照举报办理时限要求办结举报件,并由经办人撰写书面办理结果报告反馈举报人。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服务时限

    即办

    九、咨询方式

    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局

    电话:0550-8132749

     

     

     

     

     

     

     

     

     

    2. 所出资企业生产经营总体情况公布

    (主动服务)

    一、办理依据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国资发〔2009〕18号)第七条:国资委应当主动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以下信息(六)所出资企业生产经营总体情况。

    二、承办机构

    市财政局企业股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四、服务流程 

    主动公开所出资企业生产经营总体情况 

    五、服务时限

    按规定时限办理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咨询方式

    市财政局企业股

    电话:0550-8151796

    3. 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有关统计信息公布

    (主动服务)

    一、办理依据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国资发〔2009〕18号)第七条:国资委应当主动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以下信息(七)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有关统计信息。

    二、承办机构

    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四、服务流程  

    主动公开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有关统计信息

    五、服务时限

    按规定时限办理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咨询方式

    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

    电话:0550-8152670

    4. 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总体情况公布

    (主动服务)

    一、办理依据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国资发〔2009〕18号)第七条:国资委应当主动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以下信息(八)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

    二、承办机构

    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四、服务流程

    主动公开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

    五、服务时限

    按规定时限办理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咨询方式

    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

    电话:0550-8152670

    5. 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公布

    (主动服务)

    一、办理依据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国资发〔2009〕18号)第七条:国资委应当主动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以下信息(八)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

    二、承办机构

    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四、服务流程

    主动公开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

    五、服务时限

    按规定时限办理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咨询方式

    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

    电话:0550-8152670

    6. 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服务

    (主动服务)

    一、办理依据

    1.局“三定”方案规定:“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

    2.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集中活动实施方案常态化开展。

    二、承办机构

    市金融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在明银行业金融机构、各类企业。

    四、服务流程

    1.接收:根据银企对接活动安排,在明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报送有关材料。

    2.受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筛选。

    3.办理:确定活动签约项目后,通知各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

    4.签约:各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预定时间、地点及活动议程,参加银企对接活动。

    五、服务时限

    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咨询方式

    市金融服务中心

    电话:0550-8259996

     

     

     

     

     

     

     

     

     

     

     

     

     

     

     

     

    7. 直接融资业务培训

    (主动服务)

    一、办理依据

    1.局“三定”方案规定:推进全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与发展,协调推进企业上市和重组、兼并、再融资工作。

    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着力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意见》(皖政〔2015〕90号):开展业务培训和宣传报道。3.根据安徽省领导干部年度培训计划或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年度工作安排常态化开展。  

    二、承办机构

    市财政局金融股、市金融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市经开区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市有关企业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四、服务条件

    有上市(挂牌)或直接融资需求的企业

    五、服务流程

    1.拟定方案:按工作进度拟定培训方案。

    2.发放通知:通知相关单位报名。

    3.参加(召开)培训会议:参加省或滁州市组织的相关培训会议,或召开自行组织的培训会议。

    六、服务时限

    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市财政局金融股

    电话:0550-8259996

     

     

     

     

     

     

     

     

     

     

     

     

     

     

     

     

     

     

     

     

     

     

     

     

     

     

     

     

     

     

     

     

     

     

     

    8. 万家企业资本市场业务培训

    (主动服务)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三地一区”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1〕10号):开展全省万家企业资本市场业务培训专项行动。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万家企业资本市场业务培训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1〕8号):省金融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要加强培训工作协调服务、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做法;负责对接国内外资本市场优质中介机构共同参与,做好专业培训师资联系安排等工作。     

    二、承办机构

    市财政局金融股、市金融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市相关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四、服务条件

    有上市(挂牌)或直接融资需求的企业

    五、服务流程

    1.拟定方案:按工作进度拟定培训方案。

    2.发放通知:通知相关企业报名。

    3.参加(召开)培训会议:组织相关企业参加省或滁州市组织的相关培训会议,或召开参加明光市组织召开的培训会议。

    六、服务时限

    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市财政局金融股

    电话:0550-8259996

     

     

     

     

     

     

     

    9. 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服务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1.局“三定”方案规定:推进全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与发展,协调推进企业上市和重组、兼并、再融资工作。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三地一区”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1〕10号):(二)畅通上市挂牌融资渠道。深化与沪深港交易所、全国股转系统合作,加快建设沪深交易所、全国股转系统安徽资本市场服务基地,打造企业—基地—交易所“上市挂牌服务直通车”,推动企业分类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争取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直接转板全国股转系统改革试点。鼓励银行、保险、基金、信托、租赁机构强化投行思维,联动券商、创投风投综合运用“股、债、投、贷、租、顾”等方式服务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                                                                             

    二、承办机构

    市财政局金融股、市金融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需拟上市(挂牌)和并购重组企业

    四、申请条件

    拟上市(挂牌)和并购重组企业

    五、申报条件

    1.企业向所在地政府提出申请协调解决企业上市(挂牌)或并购重组跨部门、跨区域问题的申请。

    2.企业所在地政府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

    3.市政府办公室转市财政局或有关部门办理。

    4.其他市财政局需要补充的资料。

    六、服务流程

    1.收文:市政府办公室转来关于协调办理企业上市(挂牌)或并购重组相关事宜的请示,市财政局收文。

    2.受理:市财政局按内部办文流程,交由金融股提出办理意见。

    3.会商:视情召集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召开会议。

    4.反馈:协调各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解决企业上市(挂牌)或并购重组进程中的问题。

    5.复函:草拟向市政府办公室复函,经领导审核后,函复市政府办公室。

    七、服务时限

    6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市财政局金融股

    电话:0550-8259996

     

     

     

     

     

     

     

     

     

     

     

     

     

     

     

     

    10. 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开展

    (主动服务)

    一、办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第(十六)条:深入推进地方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实现宣传教育广覆盖,引导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电信、公共交通设施等各类媒介或载体,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提高宣传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强广告监测和检查,强化媒体自律责任,封堵涉嫌非法集资的资讯信息,净化社会舆论环境。

    二、承办机构

    市财政局金融股

    三、服务对象

    社会公众

    四、服务流程

    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印制宣传品(如宣传彩页、布袋等),向基层群众发放等

    五、服务时限

    每年5月(或按省及滁州市要求)集中宣传,其他时间常规宣传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咨询方式

    市财政局金融股

    电话:0550-8259996

     

     

     

     

     

     

     

     

     

     

     

     

     

     

     

     

     

     

     

     

    11. 小额贷款公司培训

    (主动服务)

    一、办理依据

    1.《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积极开展小额贷款培训工作,有针对性的对小额贷款公司及其客户进行相关培训。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金融办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8〕52号):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省政府专门成立了小额

    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金融办,承担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日常工作。

    二、承办机构

    市财政局金融股

    三、服务对象

    全市小额贷款公司

    四、服务流程

    1.接收方案:接收省或滁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拟定的培训方案。

    2.发放通知:通知相关单位报名。

    3.参加培训会议:组织相关单位参会。

    五、办理时限

    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咨询方式

    市财政局金融股

    电话:0550-8259996

     

     

     

     

     

     

     

     

     

     

     

     

     

     

     

     

     

     

     

     

     

    12. 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培训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6〕37号)第8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分层分类对全省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开展培训。(省政府金融办牵头,省信用担保集团等配合)。

    2. 根据工作需要,日常常态化开展。

    二、承办机构

    市财政局金融股

    三、服务对象

    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高管

    四、服务流程

    1.接收方案:接收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培训方案。

    2.发放通知:向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出培训通知。

    3.参加培训会议:组织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高管参加培训。

    五、办理时限

    即办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咨询方式

    市财政局金融股

    0550-8259996

     

    13. 金融知识宣传培训服务

    (主动服务)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2015〕17号)第30条:加强宣传培训。编写金融知识通俗读本,定期组织开展金融政策集中宣讲和“送金融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加强金融知识和政策培训。

    2. 省金融局“三定”方案规定:“金融稳定处负责金融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二、承办机构

    市财政局金融股

    三、服务对象

    社会公众

    四、服务流程

    1.年度工作安排和宣传重点,拟定宣传培训方案。

    2.组织开展宣传培训。

    五、办理时限

    日常宣传与集中培训相结合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七、咨询方式

    市财政局金融股

    0550-8259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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