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号人大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7-05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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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明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史立清等代表:

    您在明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乡镇工业园区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围绕乡镇工业园区谋划专项债项目,加大乡镇工业园区建设支持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其中涉及到桥头镇工业园区的项目包括:

    一、明光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

    明光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是农业农村局,项目申报总投资8.57亿元,申报专项债总需求4.2亿元。该项目2021年度发债0.6亿元,其中用于桥头镇艾草产业园0.2亿元。

    二、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明光市绿色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

    桥头镇人民政府组织申报的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明光市绿色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申报总投资4.96亿元,申报专项债总需求3.6亿元。已于3月初作为我市2023年度第一批次申报入库项目正式上报,目前已经顺利通过审核,进入专项债项目储备库,后续发债工作,将根据省财政厅2023年发债工作计划及项目单位实际需求按规定流程开展。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明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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