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财政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7号人大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9-08-30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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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勇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5年,我市根据省和滁州市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明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7年,制定《学天长 全覆盖 再创新进一步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按照综合改革方案,我市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今后,市财政将按照我市综合医改的部署,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同时根据财力情况,报请市政府研究,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以此促进我市社会办医的发展,构建多层次的医疗服务体系。

    一是有效落实政府补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现有的医疗机构建设发展类专项资金扶持范围。

    二是全力支持人才学科建设。在安排人才培养、中医药发展等公立医疗机构补助资金时,要坚持平等准入、敞开入口、公平竞争、择优选择的原则,通过多种有效途径,保证社会办医疗机构平等参与财政补助项目竞争,促进机会均等。

    三是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允许社会办医疗机构平等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及其他政府指令性公共服务的承接和供给,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承接的公共服务予以合理补偿。

     

    办复类别:C

    联系单位:明光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8151404

     

     

    明光市财政局

    2019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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