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1号人大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9-06-07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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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云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大力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缓解融资难贷款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8年,我市金融工作紧紧围绕明光经济社会发展和落实各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相关政策,积极对接域内外金融机构,兑现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各项奖励,促进争取规模和项目,以项目融资和中小微企业为重点,拉升信贷投放总量进一步提升,取得了较好成效。截止12月末,我市辖内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64.7亿元,比年初净增20.18亿元,创历史最高水平,增长13.97%,增幅位居各县市第5位。贷存比达72.18%,比年初提升8.17个百分点。有效发挥了保障支撑作用。

    一、加大银企对接力度,引导信贷投放

    为进一步引导信贷投放,积极落实“四送一服”双千工程,以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重点,协调域内外各大金融机构,建立银企对接机制。一是通过转变传统的银担企对接方式,采取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融资需求的对接方式,2018年组织召开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对接会6场,对接我市中小微企业80多家次。会上邀请银行、基金公司、创投公司等资金方,通过不同的融资结构来满足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通过召开全市金融工作推进会议、对全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考核并兑现奖励等形式,进一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总量,满足实体经济发展需求,实现银企共赢。

    二、推动金融创新,更好服务中小企业

    一是推动金融机构针对中小微企业金融需求,创新产品与服务。相继推出“经营快贷”、“结算贷”、“税源贷”、“信e贷”、“小微易贷”、“微捷贷”、“云税贷”、“抵押快贷”等金融产品,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民营经济融资抵押贷款难问题。

    二是设立小微企业续贷周转资金。市政府出台《关于印发明光市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明政办〔2015〕23号),建立起3450万元规模的续贷过桥资金,授权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开展小微企业“过桥”贷款业务。单户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0日,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自2016年以来,截止2019年4月末,全市累计为410家企业投放“过桥”贷款23.9亿元,有力的解决了基本面好的小微企业续贷难题。

    三是全面推进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全面建立“4321”风险共担补偿机制,新增单户在保余额500万元以下的业务已全部纳入“4321”政银担合作试点。启动设立风险补偿基金,支持银行、担保机构扩大“政银担”贷款业务量。自2016年以来,截止2019年4月末,全市累计为815户企业发放“政银担”贷款24.6亿元。

    四是全面推广“税融通”业务。市金融办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明光市税融通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明金办〔2015〕25号),支持诚信纳税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对符合“税融通”业务办理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根据其近两年纳税增幅等情况,按其年平均纳税额的1—5倍提供信用担保,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贷款。自2016年以来,截止2019年4月末,全市累计已89户企业投放“税融通”业务贷款3.7亿元。

    三、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加快推进新型政银担业务

    通过省市县平台注入资本金,提升融资担保公司为企业“输血”能力,截止4月末,注册资本已达2.905亿元,实现在保户数291户,在保金额10.9亿元。突出开展“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在担保品种开发上,以原有的房产土地抵押为基础,创新推出林权证抵押、知识产权质押(商标及专利权质押)、车辆底盘合格证浮动质押、原粮、基酒抵押、应收账款质押等多种担保产品,拓展企业融资渠道。

    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大金融服务力度

    后期,我们将继续积极落实“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探索创新更加有效的银企对接形式,提升我市金融服务水平和质量,结合明光实际分行业召开“小而专、小而精”银企对接会,争取全年召开不低于5场银企对接活动,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扎实推进“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完善“税融通”合作机制、过桥续贷资金周转和小额扶贫信贷工作,促进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有效投放。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明光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联系电话:825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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