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7-01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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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根据省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14号)文件和滁州市下达明光市2019年目标任务制定,就做好全年实施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二、项目谋划中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33个项目由省政府确定,在征求意见阶段在本级网站链接省厅征求意见相关内容。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提出,2019年新增6项,调整内容实施1项,合并2项后实施1项,退出5项,继续实施25项,仍然实施33项民生工程,其中智慧学校建设和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明光市无任务,今年明光市实际实施31项民生工程。

    (一)新增6项民生工程。包括智慧学校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水环境生态补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程等6项。 

    (二)调整内容实施1项民生工程。在对农村低保对象、残疾人等救助基础上,增加困难职工帮扶内容,将困难人员救助工程调整为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 

    (三)合并2项后实施1项民生工程。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与公共文化场馆开放2个项目,合并为文化惠民工程。同时,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中的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调整出实施范围。 

    (四)退出5项民生工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制已健全,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已常态化运行,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任务已完成,调整不再列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就业扶持工程已分别纳入新增项目统筹实施,不再单列。 

    (五)继续实施25项民生工程。继续实施智慧医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25项民生工程。 

    四、介绍一下有关工作要求。 

    为确保2019年民生工程顺利推进,着力增进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通知》提出了十项工作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一)抓好组织实施。加强民生工程的组织领导,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全力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把民生工程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要按照部署要求,精准发力,聚焦突破,确保既定的目标任务按序时推进、保质保量完成,确保惠民政策及时落地生根。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对照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主体责任链条,健全能定责、可追责的民生工程绩效考核机制。市政府责任领导负责分管部门民生工程的调度、指挥,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市直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民生工程实施首要责任人,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是所属乡镇街道民生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市财政局负责足额安排民生工程配套资金,加强资金调度,及时拨付到位,市民生办要发挥牵头抓总和协调推进等作用。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全力抓好推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配合、相互支持,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三)强化兜底保障。注重科学规划,突出高质量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认真对接省定项目,结合财力和基层实际,加强统筹、从严把关本级民生工程,力戒好高骛远、寅吃卯粮、靠拖欠搞建设,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不断加强民生资金保障管理,加大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精准帮扶。

    (四)强化过程管控。注重精准实施,抓好工程类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各环节监督,做好补助类项目评议、公示、发放等各方面工作,打造群众满意的精品工程。注重精准管控,加强跟踪评估、过程管理和建后管养,严防急功冒进、层层加码,推动民生工程提质增效。

    (五)力推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理清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对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民生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承接,简化管理流程,降低行政成本,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各种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民生服务供给保障体系。

    (六)创新建后管养机制。工程类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是后续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项目实施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指导乡镇街道落实已建项目管养要求。要落实必要的经费,注重发挥市场和社会的力量,坚持多元导向,建立长效管养机制,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民生保障服务和产品供给。更加注重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正确引导基本民生保障预期,不断提高民生工程影响力,创新已建成项目运行管理机制,长久发挥民生工程效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七)健全绩效评价体系。要完善绩效评价,加强特邀监督员、监察审计、第三方评估等绩效监督,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在项目选择、政策完善、资金安排等方面的导向作用。统筹运用网络、报纸等资源,扩大人民群众在民生工程决策、建设、管理和评价等环节参与度,将绩效目标要求贯穿于民生工程实施全过程,推动民生工程不断取得新成效。

    (八)创新宣传方式。加大民生工程宣传,创新宣传方式,落实民生工程宣传包保责任制,加强民生工程网上公示,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宣传引导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民生工程建设。市直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行政村(社区)都要明确民生工作宣传人员,尤其是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干部和村级(社区)联络员作用,实行网格化管理,努力使政策真正深入基层,发挥最大实效。

    (九)开展民生工程“回头看”。对各项民生工程的政策落实、资金管理、公开公示、项目推进、建后管养等进行检查和全面总结,并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回头看”工作扎实开展。

    (十)强化督查与考核推进。健全完善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社情民意调查等体系,抓好督导考核和绩效评价,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结果运用,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地见效。对于日常调度、审计监督、媒体曝光等发现的有关民生工程各类问题,建立任务清单,加强约谈跟踪,一项一项整改到位。把问题整改工作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切实举一反三,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努力从制度层面更好地解决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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