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规定,经审核,以下人员初审合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4年1月24日至1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 0550-802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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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规定,经审核,以下人员初审合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4年1月24日至1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 0550-8022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