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贯彻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有关管理工作。承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协调处理工作。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承担劳动保障监察员有关管理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人
姓名:张文娟 职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劳动保障监察股) 主任(股长)
三、负责人联系电话
0550-8133790
四、办公室联系电话
0550-8133790
五、办公地址
明光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大楼3楼
六、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