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登记中心机构设置情况

    发布时间:2024-03-07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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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内设机构

    设立综合办、权籍调查股、受理股、审核股共4个股室。

    二、股室职责

    1、综合办。负责中心的日常综合事务工作;负责中心各类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安全管理、操作指导与培训等工作;承担各类不动产登记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上报工作;负责中心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2、权籍调查股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具体工作;协助调处不动产权属争议案件。

    3、受理股。负责全市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受理、初审、咨询和信息查询工作;负责对申请主体、材料和登记事项进行查验核实,做好询问笔录等工作。负责登簿、缮证、发证工作;

    4、审核股。负责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复审、终审、负责登记质量体系建设;负责业务范围内有关政策、法规的咨询、解释和宣传等工作。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负责人:杨涛         业务咨询电话: 7130032

    监 督 电 话 :802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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