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经费预算

    发布时间:2016-06-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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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名 称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经费

    申请金额(万元)

    9.526

    项目支出明细预算

    1、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补助1300×113=16900元

    2、汛期地质灾害值班补助100×153×1.2=18360元

    3、地质灾害隐患(险情)汛前调查、汛后核查3万×2个(汛前调查、汛后核查)=6万元

     

    项目类型

    1、经常性业务经费√

    2、专项业务经费

    3、修缮购置经费

    4、公共事业发展经费

    5、其他支出

    项目资金来源

    市财政

    申请部门

    地质矿产资源综合管理股

     

    项目申请理由和主要内容(文件和会议纪要依据可以复印附后)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章第十条第二款,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一款。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三(六)、(九)规定。省财政厅国土厅文件财建[2010]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补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

    项目测算

    依据和说明

    以上项目明细1、2测算依据2013-2015年度已发生经费估算,明细3依据2015年度已发生经费估算

    项目预期绩效目标

     

    保障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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