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2016年度专项资金分配结果

    发布时间:2017-03-03 08:50
    【字体:打印

    申请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经费9.526万元,全部按专项经费规定使用,其中:1.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补助1300×113=16900元;2.汛期地质灾害值班补助100×153×1.2=18360元;3.地质灾害隐患(险情)汛前调查、汛后核查3万×2个(汛前调查、汛后核查)=6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