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印发明光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6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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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我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巩固近年来治理成果,加快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根据《滁州市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办秘〔2018195号)和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12月底前我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得到消除,池河水质保持三类以上。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水体水质不反弹,整治效果长效保持。


    二、主要内容

    (一)全面开展黑臭水体排查整治

    1.完成黑臭水体治理效果评估。20196月底前完成九道湾公园和新庄河黑臭水体初见成效效果评估(市住建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等配合)

    2.完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案。20196月底前完成黑臭水体一河一策治理方案编制、审批、报备工作。严格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标准要求,完善整治方案。

    进一步提升排涝站黑臭水体综合治理(新庄河与黄郢大沟交汇处——排涝站)项目和城北涧湾大沟水系整治项目,在截污控源的基础上,对混合排口雨季溢流加以优化完善,强化水质修复、生态护岸、河道生态景观重建,提升水体景观质量,改善水体周边景观环境,设置沿岸景观绿化水中浮岛达到岸青、水美水明如镜的目的。对靳郢大沟黑桥洞段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加快前期准备工作,完善审批手续,力争2020年底完成。同时,要加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储备,实行挂图作战。(市住建局牵头,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投公司配合)

    (二)控源截污

    1.加强入河排污口治理。加强城市入河排污口排查,对直接排入河道的排污口实施截污纳管,确保旱季生活污水无直排。严格实施排污许可和排水许可制度,加强小餐饮、理发店、洗车店等排污的执法管理。推进城市建成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到201912月,实现旱季生活污水无直排目标。(市水务局、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配合)

    2.削减合流制溢流污染。城市建成区内未接入污水管网的新建建筑小区或公共建筑,不得交付使用。全面推进建筑小区、企事业单位内部和市政雨污水管道混错接改造。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老城区积极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溢流口改造、截流井改造、管道截流、调蓄等措施降低溢流量,采取快速净化措施对合流制溢流污染进行处理后排放,逐步降低雨季污染物入河量。(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配合)

    3.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控制。城市建成区排放污水的工业企业应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证排污。排入城镇水体的工业污水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严禁任何企业、单位超标和超总量排污,对超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顿。强化经开区水污染防治,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对废水应收尽收,同时,对处于经开区外的零星工业企业,要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逐步将园区外的工业废水初处理达标后纳管处理;要加强工业企业环保监管,严厉打击工业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禁止偷排漏排行为,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监控数据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市环保局牵头,市城管执法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等配合)

    4.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加强畜禽养殖环境管理,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当持有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证排污。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体系,防止垃圾直接入河或随意堆放。(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等配合)

    5.全面推进河道截污和二级管网建设。科学实施沿河沿湖截污管道建设,确保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面收集,所截污水尽可能纳入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切实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进水浓度。(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环保局等配合)

    6.加快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质增效20196月底完成明光市笫二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并投入试运营。新建城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要与城市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市住建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发改委等配合)

    7.加快雨污水管网普查建档工作,全面开展污染源整治攻坚。开展雨污水管网深度排查,根据排查情况,全面开展污染源普查、收集、处理。对所有居民生活区、商业区进行雨污分流,严禁生活污水、厨房污废水错接进入雨水立管;小区雨污水管道应彻底分流,严禁混接;小区、单位化粪池每年应清淤一次以上;餐饮业餐厨污水应经隔油池初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理发店洗车业污废水应经过沉淀等初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修车业必须彻底做好油污收集,在去除油污并经初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农贸市场污水、冲洗废水应全部收集进入污水管网;餐饮排烟未经过滤净化不得接入市政雨污管沟;农贸市场的污水和垃圾应收集处理到位,杜绝污水散排乱排,垃圾乱丢乱倒。(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环保局、市住建局等配合)

    (三)内源治理

    1.科学实施清淤疏浚。在综合调查评估黑臭水体水质和底泥状况的基础上,合理实施清淤疏浚,既要保证清除底泥中沉积的污染物,又要为沉水植物、水生动物等提供休憩空间。要在清淤底泥污染调查评估的基础上,妥善对其进行处理处置,严禁沿岸随意堆放或作为水体治理工程回填材料。(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等配合)

    2.加强水体及其岸线的垃圾治理。全面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整治范围内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时对水体内垃圾和漂浮物进行清捞并对清理出的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降低雨季污染物冲刷入河量。规范垃圾转运站管理,防止垃圾渗滤液直排入河。做好河岸、水体保洁和水生植物、沿岸植物的季节性收割,及时清除季节性落叶、水面漂浮物,严厉查处向河湖倾倒垃圾、污水,弃置废弃秸秆的行为。建立健全垃圾收集(打捞)转运体系,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务局牵头,市环保局等配合)

    ()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按照引得进、流得动、排得出的要求,增强城市水体流动性,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构建良好的水生态系统。科学规划建设河道连通工程,打通断头河,逐步恢复坑塘、河湖、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维持一定的水面率以及河流的合理流量和湖泊的合理水位,维持河湖生态健康。在满足城市排洪和排涝功能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对河湖岸线进行生态化改造,开展驳岸改造沿岸绿化及景观建设,加快河岸湿地、氮磷拦截吸收、曝气充氧、生态浮床等工程建设,推进河道水草等水生植物种植,开展水下森林建设,恢复与重建河道良性生态系统。减少对城市自然河道的渠化硬化,营造生物生存环境,恢复和增强河湖水系的自净功能,为城市内涝防治提供蓄水空间。(市住建局牵头,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等配合)

    (五)活水保质,恢复生态流量

    建设明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项目,推进将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尾水以及经收集和处理后的雨水用于河道生态补水。合理调配水资源,加强流域生态流量的统筹管理,逐步恢复水体生态基流。通过设置雨水泵站或雨水管道促进水体流动,增加河道的自净能力。(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按照工作职能分别负责,市农业农村局等配合)

    三、长效机制


    (一)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

    按照中共明光市委办公室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办字〔201735号)要求,明确包括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在内的河湖的河长湖长。河长湖长要切实履行责任,按照治理时限要求,加强统筹谋划,调动各方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确保黑臭水体治理到位。河长湖长要带头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日常巡河,及时发现解决水体漂浮物、沿岸垃圾、污水直排口问题,全面拆除沿河湖违章建筑,从源头控制污染物进入水体。(市水务局、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环保局、市住建局等配合)

    (二)强化运营维护

    落实河道日常管理和各类治污设施维护的单位、经费、制度和责任人,明确绩效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严格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切实保障稳定运行。推进机械化清扫,逐步减少道路冲洗污水排入管网。定期做好管网的清掏工作,并妥善处理清理出的淤泥,减少降雨期间污染物入河。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企业实施河湖一体化运营管理机制。(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按照工作职能分别负责,市财政局、市水务局、污水处理企业等配合)

    (三)定期开展水质监测

    对城市建成区水体开展包括透明度、溶解氧(DO)、氨氮(NH3N)、氧化还原电位(ORP)4项指标在内的水质监测每年不少于3次,水质监测结果向公众进行公示(市环保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务局等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牵头单位要成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和工作专班,每年年初确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进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按期落实到位。市住建局、市环保局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相关市直部门指导和督促,落实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各项要求,并对治理目标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市政雨污管网、建成区内水体维护管理,垃圾、生活污水排放管理;市水务局负责河()长制落实及管辖范围内城市河道湖泊排污口监管、河湖岸线环境整治等工作督查指导;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城乡结合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等工作督查指导;市财政局负责加大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支持力度。

    (二)严格责任追究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相关单位要把黑臭水体治理放在重要位置,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部门第一责任人。强化量化刚性问责,对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中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任务完成严重滞后的,严格责任追究。

    (三)加强督查督办

    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工作纳入市政府重点调度工作内容,在平时水质监测、督查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调度、约谈,对履责不力造成一定影响的单位实时进行问责。

    (四)鼓励公众参与

    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信息发布、宣传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城市黑臭水体问题,保障群众知情权,提高黑臭水体治理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群众参与度。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引导群众自觉维护治理成果不向水体、雨水口违法排污,不向水体丢垃圾,鼓励群众监督治理成效、发现问题,形成全民参与治理的良好氛围。



    附件

    明光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1

    九道湾公园水体和新庄河水体黑臭初见成效效果评估。

    市住建局

    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

    2019年6月

    2

    提升排涝站黑臭水体综合治理(铁路南新庄桥路—排涝站)项目和城北涧湾大沟水系整治项目及靳鄞大沟黑桥洞段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市住建局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投公司

    2020年底

    3

    加强城市入河排污口排查,对直接排入河的排污口实施截污纳管,确保旱季生活污水无直排。

    市水务局

    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

    4

    严格实施排污许可和排水许可制度,加强小餐饮、理发店、洗车店等排污的执法管理。

    市城管执法局

    市环保局

    长期坚持

    5

    城市建成区内未接入污水管网的新建建筑小区或公共建筑,不得交付使用。全面推进建筑小区、企事业单位内部和市政雨污水管道混错接改造。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旧城区积极推进雨污分流改造。

    市城管执法局

    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底初见成效,长期坚持

    6

    城市建成区排放污水的工业企业应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严禁任何企业、单位超标和超总量排污,对超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顿。禁止偷排漏排行为,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监控数据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市环保局

    市城管执法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

    长期坚持

    7

    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当持有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证排污。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体系,防止垃圾直接入河或随意堆放。

    市农业农村局

    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

    2019年12月底初见成效,长期坚持

    8

    科学实施沿河沿湖截污管道建设,确保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面收集,所截污水尽可能纳入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切实提高污水收集率和进水浓度。

    市城管执法局

    市环保局

    2019年12月

    9

    明光市笫二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并投入试运营。对新建城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要与城市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市住建局

    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2019年6月

    10

    开展雨污水管网深度排查,根据排查情况,全面开展污染源普查、收集、处理。对所有商业区进行雨污分流,严禁生活污水、厨房污废水错接进入雨水立管。

    市城管执法局

    市环保局、市住建局

    2019年12月

    11

    餐饮业餐厨污水应经隔油池初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理发店洗车业污废水应经过沉淀等初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修车业必须彻底做好油污收集,在去除油污并经初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污水管网;农贸市场污水、冲洗废水应全部收集进入污水管网;餐饮排烟未经过滤净化不得接入市政雨污管沟;农贸市场的污水和垃圾应收集处理到位,杜绝污水散排乱排,垃圾乱丢乱倒。

    市城管执法局

    市环保局、市住建局

    长期坚持

    12

    对所有居民生活区、小区雨污水管道应彻底分流,严禁混接;小区、单位化粪池每年应清淤一次以上。

    市住建局

    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

    长期坚持

    13

    综合调查评估黑臭水体水质和底泥状况的基础上,合理实施清淤疏浚,既要保证清除底泥中沉积的污染物,又要为沉水植物、水生动物等提供休憩空间。要在清淤底泥污染调查评估的基础上,妥善对其进行处理处置,严禁沿岸随意堆放或作为水体治理工程回填材料。

    市城管执法局

    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

    长期坚持

    14

    整治范围内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时对水体内垃圾和漂浮物进行清捞并对清理出的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降低雨季污染物冲刷入河量。规范垃圾转运站管理,做好河岸、水体保洁和水生植物、沿岸植物的季节性收割,及时清除季节性落叶、水面漂浮物,严厉查处向河湖倾倒垃圾、污水,弃置废弃秸秆的行为。建立健全垃圾收集(打捞)转运体系,建立相关工作台账。

    市城管执法局

    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2019年12月底初见成效,长期坚持

    15

    逐步恢复坑塘、河湖、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联通,因地制宜对河湖岸线进行生态化改造,开展驳岸改造沿岸绿化及景观建设,加快河岸湿地、氮磷拦截吸收、曝气充氧、生态浮床等工程建设,推进河道水草等水生植物种植,开展“水下森林”建设,恢复与重建河道良性生态系统。减少对城市自然河道的渠化硬化,营造生物生存环境。

    市住建局

    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

    2019年12月底初见成效,长期坚持

    16

    维持一定的水面率以及河流的合理流量和湖泊的合理水位,维持河湖生态健康。在满足城市排洪和排涝功能的前提下,,恢复和增强河湖水系的自净功能,为城市内涝防治提供蓄水空间。

    市水务局

    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

    2019年12月底初见成效,长期坚持

    17

    建设明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项目,推进将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尾水以及经收集和处理后的雨水用于河道生态补水。合理调配水资源,加强流域生态流量的统筹管理,逐步恢复水体生态基流。通过设置雨水泵站或雨水管道促进水体流动,增加河道的自净能力。

    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

    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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