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农业农村局7月份重点工作执行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23-07-28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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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7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示范点建设。首批重点打造20个以“陆郢”为标准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精品示范点,目前总体完工率达80%,苏巷大庄、张八岭曹郢等示范点已基本完工。各人居示范点按照硬化、亮化、绿化、净化标准,合理布局,适度建设,传承文化,凸显特色,为群众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舒适生活空间。

    (二)抓好美丽乡村建设。推进2022年度潘村镇明西王巷、三界大路美丽乡村建设,在主要任务完成基础上,做好软件和环境整治提升。全力推进2023年6个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总体任务完成30%。

    (三)加强美丽乡村和人居示范点长效管护。组织各乡镇街道加强已建美丽乡村中心村和人居示范点长效管护工作。市创城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采取随机抽查、暗访方式,对各乡镇街道部分已建美丽乡村中心村和人居示范点长效管护进行了检查考评,推动美丽乡村“一时美”变“长久美”。截至目前,全市

    组织群众参与清洁行动累计投工投劳31968人次,清理生活垃圾7050吨,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2026吨。

    (四)农村改厕工作。认真落实省厅、滁州市局关于开展农村户厕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要求,做细做实摸排整改工作,全力做好实际互查迎检工作。同时,抓好2023年新改厕工作。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巡查,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改造一户,成功一户”。截至目前,完成新建厕所1500户,完成全年任务。

    (五)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工作。一是抓好整改工作。根据省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制定了明光市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四项清单”,共认领三大类11个具体问题21条问题内容,制定了整改措施65条。目前,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抓好项目管理。已完成2023年度各级下达的13791.55万元资金批复工作,已批复衔接资金项目60个,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分别为:94.30%、100%,滁州市衔接专项资金100%投入江准分水岭风景道沿线村发展产业。截至目前,已完工37个,完工率达61.7%,衔接资金拨付6736.6万元,支付率达55.3%。达到了中央和省市产业占比要求以及序时进度。三是抓好小额信贷。截至目前,全市2023年新增小额信贷370户1374.378万元,户均金额3.71万元,在贷1622户6081.41万元,户贷率20.05%。

    (六)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23年度6.5万亩高标田

    规划设计组织开展6轮讨论、修改,向市政府分管、主要负责人汇报,得到积极肯定。招标代理已确定,正在制作标书和控制价编制,7月底可实现挂网招标。

    (七)全面完成夏收夏种工作。夏收:91万亩小麦已全部收割完毕。预测产平均单产420公斤,总产量38.2万吨,比上年增产7.8%。夏种:我市安排夏种面积84.7万亩,其中水稻48万亩,玉米13万亩,豆类21.74万亩,薯类1.96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0.5万亩。

    (八)做好在地作物田管工作。全市140多名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做好水肥管理、病虫草害防控指导,确保在地农作物稳健生长。开展水稻、玉米病虫害田间调查15次,发布病虫情报3期,指导水稻二化螟防治面积68万亩次,玉米草地贪夜蛾防治5.5万亩。建立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基地12个,面积2.85万亩;玉米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基地2个,面积0.3万亩。

    (九)举行女山湖特色水产品推广会。7月19日,安徽·明光女山湖特色水产品推广会在南京举行。现场签署合作协议3份。本次推广会为明光女山湖大闸蟹、鲢鳙、罗氏虾等优质农产品走出安徽,打响女山湖水产品牌发挥重要作用。

    (十)常态化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一是坚持做好文明创建常态化巡查。二是主要领导坚持深入包保网格指导推进工作。三是持续开展“一月一集中,周五一小时”活动。四是配合文明办继续做好“文明实践赶大集”、“纳凉晚会”宣传工作。

    (十一)招商引资工作。拜访企业6批次,接待客商8批次,新挖掘线索3个。全程帮办服务。推动“阿峰中央厨房及预制菜项目”完成工商注册、厂房租用手续、厂房设计等工作;协助完成沃源果业二期土地招挂牌事项;落实中林矿业投产试运行。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项目谋划质量不高。部分入库项目质量不高、建设内容不够精准,谋划过程中没有针对要素保障、项目可持续性等方面详细论证。

    二是到期贷款清收难度大。部分即将到期的小额信贷脱贫人口还款意愿不强,还款压力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做好在地作物的田管工作。

    二是全面推进20个人居示范点建设,确保总体进度达90%;抓好2023年度6个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确保总体进度达40%。

    三是加快推进已批复60个衔接资金项目建设,确保完工不低于42个,完工率达到70%以上;加快推进衔接资金拨付,确保衔接资金拨付不低于7300万元,拨付率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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