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简 报
〔2021〕第1期
明光市河长办 2021年1月4日
目 录
工作动态
◆市委常委会第28次会议听取贯彻落实安徽省总河长令暨“清河清湖”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汇报
◆市河长办印发《明光市“清河清湖”专项行动方案》
◆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清河清湖”专项行动问题排查及整改
◆市河长办对各乡镇街道“清河清湖”专项行动排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继续实施池河明光城区段省级示范河湖建设
◆河湖长巡河巡湖情况通报
◆河长办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委常委会第28次会议听取贯彻落实安徽省总河长令暨“清河清湖”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汇报
12月18日,市委书记王珏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第28次会议,专门听取了我市贯彻落实安徽省总河长令和“清河清湖”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清河清湖”专项行动,全面加强一线高标准清湖巡河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市域河湖统计,做到应纳尽纳;要依法从严从速,加强问题整改,强化跟踪督办,做到清理整治到位;市河长办要加强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强化业务指导,不断提高河湖保护管理水平;要以此次“清河清湖”专项清理工作为契机,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推深做实河湖长制,建设美丽河湖、打造幸福河湖。
市河长办印发《明光市“清河清湖”专项行动方案》
12月11日,安徽省总河长签发了总河长第1号令,市河长办就组织开展“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清理整治河湖乱占、乱建、乱堆、乱采、乱捕等危害河湖健康生命的突出问题进行安排。我市总河长、市委书记王珏、副总河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徐军先后就安徽省总河长1号令作出批示并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全面加强一线工作,高标准开展“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二要依法从严从速加强落实问题整改工作;三要较真碰硬,从严督查,对不作为、慢作为的进行通报批评;四要高度重视巡河巡湖,规范使用APP开展工作。
根据《安徽省总河长令关于开展“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的决定》(2020年第1号)文件和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要求,市河长办于12月17日印发《明光市“清河清湖”专项行动方案》,全面启动“清河清湖”专项行动。
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清河清湖”专项行动
问题排查及时整改
“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以来,22名市级河长带头,组织联系部门、属地乡镇、村等责任主体,共抽调204人组成22支专项巡查队伍,分片分段扎实开展巡河巡湖活动。截止目前,已累计市级河长湖长巡河巡湖22批次、乡镇级河长湖长巡河巡湖142批次、村级河长湖长巡河巡湖241批次,累计排查梳理乱堆、乱建、乱占等问题清单138个。
市河长办对各乡镇街道“清河清湖”专项行动排查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12月18日市委常委会对河湖长制工作提出新要求,部署落实安徽省1号总河长令,市作风办也下发了(2020)70号工作交办单。按照交办内容,市河长办迅速落实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分组分片责任到人每周对各乡镇街道“清河清湖”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详细了解,现场督查,做到“看台账、看现场、看整治成效”。每到一个乡镇抽查落实市委常委会工作部署情况、镇村两级河长巡河记录情况、民间河长履职情况,并随机现场抽查一个小水库日常管护情况。
12月24日-25日,市河长办分别抽查了张八岭、三界、管店、明南等四个乡镇(街道)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四个乡镇街道均已开展清河清湖专项行动问题排查,本次排查未发现问题。
继续实施池河明光城区段省级示范河湖建设
池河明光城区段创建省级示范河湖建设已于2020年12月2日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按照既定工程实施方案,市池河管理所继续实施池河明光城区段省级示范河湖建设,对池河左岸岸线进行整治。
河湖长巡河巡湖情况通报
市河长办整理今年以来河长制月报及河湖长巡河巡湖活动开展情况,截至12月31日,市级河湖长巡河湖97次,镇级河湖长巡河湖1204次,村级河湖长巡河湖3805次。
河长办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推行河湖长制,做好河长办日常工作。
2、及时办理上级河长办交办的工作以及督办交办任务,填报河长制基础月报,信息系统。
3、对各乡镇街道河长制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4、对各乡镇街道“清河清湖”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报:滁州市河长办,明光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市级河长
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明光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编印 邮箱:mgswjg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