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明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10-15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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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工作方针,按照水利部 “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标准化建设”的工作要求,根据《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8号)、《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皖政办秘〔2019〕37号)、《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滁政办秘〔2019〕108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围绕解决明光市农村饮水存在的“居民对保障安全饮用水的需求与行业监管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三个责任”。实施明光市供水资源的整合,实现明光市城乡供水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的一体化供水格局。

    具体目标:2020年6月底前完成《明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编制,完成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各类水厂资产登记评估等有关前期工作并将全市农村规模水厂经营权、管理权、所有权收归政府实行统一管理;2022年底实现区域供水联网、全市供水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监管制度完备的城乡供水一体化格局;2023年底完成全市供水网络信息化建设,实现全市供水在线监测、自动化控制。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强化协调。明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以明光市城乡发展总体规划为依据,以统筹城乡、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水资源为目标,结合明光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以及水功能区划、水资源、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重新合理划分供水区域,完善规模化供水工程布局,实施区域管道联网,成立县级供水集团公司,设立中心水厂及供水站。

    (二)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开展农村供水工程资产评估,依法依规将水厂所有权、经营权收归政府所有。在建立健全明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融资、建设、运营和监管等机制体制的基础上,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分期建设供水工程,确保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三)政府主导,企业运营。明确供水工程的公益属性,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三个责任”,即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水务、卫生健康等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完善运行管护机制,合理确定水价,落实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按照“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由明光市政府按法定程序委托明光明诚供水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全市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营管理,实行全市供水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服务。

    三、实施计划

    (一)收回农饮水厂经营权

    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相关水厂资产评估工作,评估后由明光跃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回农村供水工程经营权、所有权。收回后,水厂所有权属于市政府,并按法定程序委托明光明诚供水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水厂的运营管理。具体收回措施如下:

    1.政府投资建设由水管单位管理的石坝、分水岭、林东、滨湖(女山湖)4座水厂由水务局完成经营权收回工作。

    2.政府投资建设,建成后交乡镇管理由乡镇招标出让经营权的卢咀和山头王水厂分别由古沛和桥头镇政府负责终止合同,收回经营权。市水务局、市卫健委等相关单位全力配合。

    3.政府投资兴建厂区,建成后交给柳巷镇,柳巷镇招商引资建设部分管网的柳巷水厂(宏源)由柳巷镇政府负责终止合同,收回经营权。市水务局、市卫健委等相关单位全力配合。

    4.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建设,由出资人负责经营管理的燕子湾、横山、沁民(潘村)、泊岗4座水厂由分管市领导牵头,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水厂开展资产评估工作,明光跃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收回所有权和经营权。

    (二)建设明光市城乡供水“三张网”

    1.建设全市管理服务“一张网”。由明光明诚供水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全市农村供水工程的统一管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层次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或直接购买相关管理服务,对农村供水工程实行专业化运营。

    2.建设区域供水“一张网”。以明光明诚供水集团有限公司为经营主体,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依据供水现状,重新划分水厂供水区域,区域内供水主管网联通并设立中心水厂和部分供水厂站,提升中心水厂供水规模、水处理工艺等,由中心水厂对区域内供水进行规范化管理。同时提高中心水厂水质检测能力,加强水质在线监测能力,实现由中心水厂水质检测站开展区域内供水工程日检工作,明光明诚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对全市供水水质相关指标开展月度检测,市卫生健康委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全市供水水质开展季度检测的三级检测制度。

    3.建设全市供水工程信息化“一张网”。在全市供水厂站建设自动化控制设备,在各中心水厂建设自动化控制室,在市供水集团公司建设信息化县级监管中心,实现对全市供水工程从取水、制水、输配水以及水质检测的供水过程监管,准确提供城乡供水大数据,为政府履行饮水安全保障责任、提升行业监管能力、服务民生提供决策支撑。

    (三)坚持建管并重,完善管养机制。

    1.落实运行维护经费。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根据明光市用水居民数量和供水工程运行状态,落实运行维护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主要用于补助水厂重大维修等。

    2.强化供水设施保护。进村管网以上供水设施保护责任主体为供水管理单位,村级管网及附属设施保护责任主体为受益村委会,入户设施保护责任主体为用户。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生产建设及其他活动对供水设施造成损坏的,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三个责任”。一是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明光市人民政府是明光市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对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负总责,统筹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落实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主体和经费,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负责明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的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监管。村级配合做好村内供水设施维护、水费收缴等工作;二是落实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水务部门要负责抓好农村供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全市供水水厂水质卫生监督检查、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和评估监测等。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水源地水质监测、水源地划分、保护等。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三是落实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供水管理单位是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向用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配备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水质检测、供水设施检修和维护等工作。建立投诉、查询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答复、处理用户反映的供水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组织成立明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有效协调、组织各方积极配合工作,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相关部门责任如下:

    市法院、市检察院:在推进水厂经营权回收工作时给予法律支持。

    市水务局:负责城乡供水行政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建设工作,牵头制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经费等系列办法。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补助、卫生监督和水质检测等经费,并加强资金监管;配合水务局制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等系列办法。

    跃龙控股集团:负责明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融资工作,负责明光明诚供水集团有限公司的组建筹备工作,配合开展水厂经营权收回工作,配合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市司法局:协助水厂经营权发包单位开展原承包协议终止工作。

    市卫健委:负责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水质(出厂水、末梢水等)检测和监督工作。

    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及保护、设立水源地保护区标志、开展水源水质监测。

    市发改委:负责农村供水水价、入户部分费用核定和监管。推动水价改革,重新核定现有执行水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提供相关规划,配合项目方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设计乡镇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资料,按规定落实项目用地等等。

    各乡镇(街道)负责协调、监管本区域内项目的实施、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

    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商讨会议,共同分析、讨论供水一体化建设过程存在的问题和最佳解决方案。同时领导小组成员应充分发挥各部门行业监管职能,共同商议出台行业监管办法。

    (二)广泛宣传,加强引导。通过网络、报纸等各种渠道和形式,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宣传,引导全社会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加强供水设施保护、增强用水缴费和节约用水意识,提高居民安装自来水的积极性,提升供水单位服务意识,为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三)强化考核,多方监督。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重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进行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加强从水质、水价、供水服务等多方面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明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徐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长:叶方毕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徐礼锋   市政府副市长

         员:张胜权   市法院院长

        市检察院检察长

        市政府办主任

    马殿勇   市发改委主任

    杨光艳   市司法局局长

    李仁标   市财政局局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高兴保   市水务局局长

        市卫健委主任

    尹相杰   市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吴龚敏   明光跃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桥头镇镇长

        古沛镇镇长

    杨秀峰   柳巷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高兴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规划编制、工作推进、督查调度和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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