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明光市产业发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1-12-24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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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明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明光市关于调整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的通知》(明农工组(2021)11号),将我局财政衔接资金调整为58.90218万元。经我局党工委研究,将该财政衔接资金用于苏巷镇曹平组庄农家乐项目,共计58.90218万元,第一次拨付297991.01元,第二次拨付291030.79元,已全部拨付至苏巷镇,无结余。

    明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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