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明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明光市关于调整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的通知》(明农工组(2021)11号),将我局财政衔接资金调整为58.90218万元。经我局党工委研究,将该财政衔接资金用于苏巷镇曹平组庄农家乐项目,共计58.90218万元,第一次拨付297991.01元,第二次拨付291030.79元,已全部拨付至苏巷镇,无结余。 明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