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广新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群文、文博、图书、艺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全面提高上述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省人事厅皖人发[2001]3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对2011年上述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文广新局负责全市艺术、群文、文博、图书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统一规划、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工作。经市人社局批准的继续教育培训基地——滁州市艺术学校具体负责教学计划的安排、各专业教师的选配、授课内容的落实等工作。
二、市文广新局负责全市上述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办理、审核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术会议、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或出版著作、发表论文等可以按规定计算为相应学时。
三、上述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充分保证他们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接受继续教育期间依法享受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四、各县(市)区文广新局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向上述专业技术人员传达通知精神,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个人不愿参加培训学习的其后果由本人负责。在申报职称时,市局将先核验申报职称人员的继续教育证书,对无证或学时不足者,不接收其申报材料。
五、具体事项
(一)培训对象:全市艺术、群文、文博、图书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尚未取得初级职称的人员(含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参加培训学习的人员经其主管单位同意后予以报名。
(二)培训方式:脱产面授。
(三)培训时间:
1、群文:9月12日—14日
2、艺术、文博、图书系列:9月16日—18日
(四)培训费:288元/人,外地学员食宿自理。
(五)培训地点:滁州市艺术学校。
(六)注意事项:请随身携带继续教育证书,未办理继续教育证书的学员,请携带照片两张(2寸免冠近期拍摄),供办证使用。
(七)联系人:汪勇,联系电话:13965990411。
特此通知。
滁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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