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村老放映员身份工龄认定工作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14-07-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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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农村老放映员如何申请?农村老放映员应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用于申请)和能证明本人任农村老放映员身份和工龄的原始材料交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前往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填写申请表、承诺书。

    2.个人申报时间截止后,再有人申报是否受理?如确有特殊情况又能提供有效证据的,应予以受理。

    3.哪些物证可以作为认定原农村老放映员身份和工龄的依据?农村老放映员个人提供的并经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核实能证明其农村老放映员人员身份和工龄的有效原始材料,如电影放映人员证、电影放映技术资格证、电影放映单位登记证中的一证,或当年被乡镇(公社)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选用的有关文件。

    4.农村老放映员提交的原始证明材料如何处理?农村老放映员提交的原始证明材料应入档留存。对不能入档的,认定机构办公室应予以复印或拍照保存,但认定机构办公室应在复印件或拍照上注明复印或拍摄于某某人手中保存的物证,并签字(经办人)加盖审验章,长期保存于卷宗内。

    5.物证齐全的是否还要证人证词?物证能证明其身份和工龄,经公示无异议的,不需要证人证词。

    6.物证不全或难以认定的,怎么处理?由各级认定机构调查组调查取证,并结合证人证词形成认定结论,经公示无异议后可以认定。

    7.调查取证工作谁来组织进行? 确需调查取证的,由各级认定机构办公室组织人员(不少于二人)进行。

     

    8对人证如何进行调查取证?如需对人证进行调查取证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人证线索,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首先人证必须在承诺书上签名,承诺诚信;其次填写证人证词;最后作调查笔录。

    9.单位证明材料需要单位盖章吗?单位证明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出具的原始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在复印件上注明:“该件系我单位档案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0.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是否应放到卷宗内?是,应放入农村老放映员身份和工龄认定卷宗内,长期保存。

    11.证词、调查笔录有更改现象,是否可以认定?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更改,个别地方如确需更改的,应由当事人、调查人在更改处签字或按手印确认。

     

    12.农村老放映员亲属或不知情者出具的证明是否有效?无效。

    13.老放映员因某种原因户籍迁移到外省的是否享受工龄补助?根据《实施方案》规定,农村老放映员必须是安徽省户籍的才可享受。如户籍迁入省已出台政策解决农村老放映员问题,我省县级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应认定证明材料。

    14. 原在外省工作后因某种原因户籍迁移到我省的是否享受我省政策?如符合《实施方案》规定条件的,可以享受。由原工作省份县级广电部门提供符合我省县级认定机构规定的认定材料,交户籍所在地县级认定机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报批。

    15. 省内农村老放映员户籍地与原工作地不一致的,认定由谁进行?农村老放映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认定机构申请;农村老放映员户籍所在地县级认定机构应将乡镇(街道)认定机构上报的申请资料转交原工作所在地县级认定机构,原工作所在地乡镇(街道)认定机构接到县级认定机构转来的申请资料按程序进行初审核实,并上报县级认定机构审核,审核后,再将审核的结论和有关资料转交户籍所在地县级认定机构按照程序进行核对、报批。

    16. 工资表、花名册等物证材料中的名字同音异字或与身份证名字同音异字,如何认定?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由相应认定机构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后才可认定。

    17. 组织上保存的农村老放映员档案材料中“工作简历”栏内,显示“某年至某年在某地工作”或“某年至今在某地工作”,是否应予确认这段时间为连续工作?在其身份确定后,可以直接确认为连续工作。

    18. 组织上保存的农村老放映员档案中花名册、登记表等显示的起始工作时间不同,怎么认定?以最早记载的工作时间为准。

    19. 农村老放映员档案中有起始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无终止时间(离岗时间)或一直未办理解聘手续的,如何确定其工龄?无终止时间的,由乡镇(街道)认定机构进行调查取证,一直未办理解聘手续的,最后截止时间为199812月,公示后无异议即可认定。

    20. 农村老放映员档案中个人简历如显示“19岁开始工作”,没有标注年月,如何认定起始年月?可以按出生年月推算年度,月份按一月掌握。

    21. 由当时工作单位指派进修、培训的人员工龄如何确定?农村老放映员被指派进修、培训的人员,回来后又继续工作的应计算为工龄。

    22. 农村老放映员离岗后,已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是否能享受工龄补助?可以享受。并且工龄补助将通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系统进行代发。

    23. 农村老放映员离岗后,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否享受这一政策?不享受。

    24. 已超过60周岁人员是否补发超龄部分的补助?不再补发,一律从201411日起执行。

    25. 部队服兵役或在当地进行不是农村电影放映的其他工作,是否可计算为工龄?不算放映工龄

    26. 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同时认定吗?《方案》规定:“原则上各地要一次性完成所有符合条件人员的身份和工龄认定工作”,各地对申报和受理工作要一次性布置与安排,认定工作分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对达到60周岁的人员进行认定,第二阶段对未达60周岁的人员进行认定。如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认定后又找到新的证据的,可以进行再次认定和补发工龄补助。

    27. 农村老放映员补助款怎么发放?符合发放补助的农村老放映员应在县(市、区)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存折(卡),已有城乡居保银行存折(卡)的人员使用原有存折(卡),补助款一律通过银行存折(卡)发放。

    28.印章如何使用?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在初审核实过程中凡须加盖公章处,均用“某某县某某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材料审验章”,上报县工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材料须加盖乡镇政府(街道)公章。县级审核认定刻专用章:“某某市某某县(市、区)工龄补助专项工作审核专用章”。市级核定刻专用章:“某某市工龄补助专项工作核定专用章”。

    29. 是否收取认定费用?不收。

    30. 发生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的如何处理?弄虚作假、违法乱纪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工作人员违法乱纪的,除严肃处理当事人外,还将追究领导人责任;申请人弄虚作假的,除取消申请人资格,还将追究申请人责任,已领取工龄补助的应追缴其工龄补助;人证作伪证的,除应严肃处理证人外,证人还将承担相应的经济方面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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