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掌握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发布情况,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建立本制度。
一、统计范围
明光市文广新局各股室。
二、组织实施
明光市文广新局局办公室负责统计制度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及数据统计汇总工作。
三、报送要求
(一)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格,并于每年1、4、7、10月1日之前将上一季度统计数据报送至市局办公室。
(二)中心办公室定期以适当方式对统计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统计工作作为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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