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1:53 来源:明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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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滁州市政府、明光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明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使用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mingguang.gov.cn/public/column/161054395?type=3&action=list&nav=4&isNianbao=1)公开。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明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809289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我委严格贯彻落实上级系列文件精神和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充实栏目内容,聚焦重点领域、疫情防控、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市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

    (一)主动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委积极开展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发布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政策法规、重大决策、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疫情防控、健康科普等,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回应社会关切。2021年,我委共发布信息814条,其中部门主动公开信息57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1.主动开展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积极推进维护基层两化栏目,做好医疗卫生、疫情防控等栏目维护工作,2021年,我委发布重点领域信息238条,其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专栏信息99条,医疗卫生栏目信息139条。

    2.加大卫生健康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条例规定,加大公开力度;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股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通报网检存在问题并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度,根据省、滁州市卫健委要求,按照《安徽省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加强重点领域中医疗卫生栏目维护工作,对医疗卫生栏目中二级栏目再完善、再细化,并做好新栏目维护工作;坚持各栏目信息发布常态化,完善部门主动公开栏目,新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健康科普宣传等栏目,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明确分工,进一步明确卫健委各股室及各医疗卫生单位责任,完善相应栏目分工,做好栏目信息发布工作。二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明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投诉受理制度等。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市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议,组织召开卫生健康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会议,传达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议精神,提升业务能力;定期通报卫生健康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加强问题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意识有待提升我委部分干部职工存在政务公开畏难情绪,思想不重视,认识不足,拖沓作风仍然存在,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是信息公开不及时。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认识不足,不能按时发布卫生健康信息,政务公开工作不到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培训力度,督促系统内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切实提人员队伍的能力素质。

    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学习。组织人员学习各级政务公开相关条例及公开制度,提升思想认识和专业素养,保证群众及时了解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及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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