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卫健委2023年12月份重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24-01-03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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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医疗卫生工作。1.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进展。12月4日-6日,省专家评审组来明对创建工作进行现场评审,据了解,我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得分达到国家评审要求。具体评审结果,待省中医药管理局下文通知。2.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省级试点建设完成年度目标。印发了《明光市中医院高质量发展省级试点实施方案》(明医改办〔2023〕4号),明确2023年和2025年两个阶段性任务。目前,市中医院高质量发展重点指标: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三四级手术占比、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占医疗收入比例、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平均住院日等指标均已完成。其中CMI)、人员支出占比均超前完成2025年建设目标。3.项目建设。明光市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治疗中心及服务能力提升主体已完工,正进行子项目进场招标;明光市中医院扩建主体已完工,正进行子项目进场招标;明光市应急医院建设完成总工程量90%。均超合同进度。

    二、做好计生、妇幼工作。1.计生工作。审核2024年度新增奖特扶对象材料,共计2183名;启动2024年改制企业一次性奖励工作;发放2023年下半年托育机构托位补助资金,共计20.52万元;启动2024年特扶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启动奖特扶对象代缴2024年度明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制定2023年计生宣传品发放方案,并发放到各乡镇。2.妇幼工作。完成计生四项手术12例,免费孕前优生体检8对、免费婚前医学体检133对、免费妇女保健体检101人次、免费儿童保健体检632人次;完成免费产前筛查 159人,累计筛查1983人,孕妇咨询随访率为100%。3.明光市卫健委(老龄办)、明光市计生协在第五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工作中被评为表现突出的县级实施单位。《关于通报表扬在第五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工作中表现突出单位的通知》(中老协综发〔2023〕6号)                                                                                                                            三、监督执法和疾病防控工作。1.加强监督执法。对辖区内17家医疗机构开展依法执业专项督查,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6份,立案10起;联合明光市疾控中心对辖区内57家医疗机构开展消毒监测工作;对8家校园周边医疗机构及周边环境全覆盖开展了2次监督检查;对14家放射诊疗机构开展放射卫生监督检查,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家;对公共场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立案2起。2.强化疾病防控。重点传染病监测工作,明光市人民医院被纳入呼吸道传染病监测哨点医院,每周开展疑似流感新冠病例的采样检测工作;规范开展流感疫情处置,11月20日,处置市实验小学、第三小学流感聚集性疫情,11月28日处置明光中学甲型流感爆发疫情,目前2起聚集性疫情已得到控制,无后续病例出现;根据省卫健委和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三届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市疾控中心制作了职业卫生宣传视频1部和职业卫生宣传海报3张,均入选健康中国APP;截至目前,明光市2023年度淮河流域肝癌临床筛查任务数800人,进入临床筛查902人,完成年度任务数的112.75%;全市累计报告恶性肿瘤及中枢性良性肿瘤新发个案1133例,累计随访4352例,完成年度任务的103.85%。完成基层呼吸系统疾病早筛项目启动和肺功能仪操作培训会,17家项目单位业务人员全部完成线上和线下集中学习,并全部考核通过。省平台已完成报告数为546份,全滁州县区排名第一。我市老年人健康管理率65.51%。达到年度指标;全市高血压规范管理率88.61%,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88.76%,均已完成任务指标。(四)推进暖民心行动、文明创建、安全生产。1.暖民心行动。已全部完成2023年安心托幼(托育服务)新增托位400个任务数;健康口腔方面,均已完成各项目标任务。2.文明创建。一是组织开展网上申报。共开展相关志愿服务活动5场,按时间节点及时完成照片收集及上报。二是组织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入户走访、“一月一集中,周五一小时”文明创建志愿活动、小区铲雪工作,以及文明实践集中日活动。三是对照医院实地考察点位19项测评标准,扎实做好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公共设施管护、环境卫生整治、公益广告投放等工作。3.安全生产。一是开展全市卫健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消防隐患排查,并报送37家医疗托育机构隐患排查情况。二是督促全市23家医疗机构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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