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简介

    发布时间:2024-02-29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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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明光市卫健委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滁州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规划。研究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改革发展的目标规划、政策措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责任,组织开展中医药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

    (十一)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市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明光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保密、信访、综治、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8092890

    (二)人事股。落实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以及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8092891

    (三)规划信息股。承担健康明光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8091564

    (四)财务股。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联系电话:8092035

    (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体制改革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组织起草卫生健康有关的政策文件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联系电话:8092892

    (六)基层卫生健康股(中医药发展与服务管理股)。拟订全市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中医药有关的政策文件。组织协调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管理和组织实施中医药重点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参与拟订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承办中医药师承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药业务进行指导,规范中医医疗服务秩序,督办重大中医医疗违法案件。

    联系电话:8098720

    (七)疾病预防控制股(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职业健康股)。组织实施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拟订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地方病防治工作,完善地方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地方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承担全市卫生应急、紧急医学救援和防疫处理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市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食品安全标准宣传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拟订全市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联系电话:8036328

    (八)医政医管股(药政管理股)。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有关政策规范、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国家、省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联系电话:8091557

    (九)老龄健康股(健康产业促进股)。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市健康产业规划推进、政策制定和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协调等相关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8092106

    (十)妇幼健康股。拟订全市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8092976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联系电话:8091565

    (十二)科教宣传股。拟订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联系电话:8092019

    (十三)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城乡社会性、群众性公共卫生活动;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工作;配合指导农村改厕工作。牵头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8097096

    三、办公地址

    安徽省明光市龙山东路46号

    四、办公时间

    1、上午:8:00-12:00

    2、下午:14:30-17:30

    3、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五、机关法人:谢芳

    六、联系电话

    0550-8092890

    七、其它:

    邮箱:mgswsj@126.com

    邮编:239400

    网址:http://www.mingguang.gov.cn/public/column/2665446?type=4&action=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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