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和《明光市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明光市审计局决定成立审计组,自2022年4月14日起,对明光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一、关于审计纪律的规定
1.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当事人宴请。
2.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场所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3.不准索贿、受贿和接受被审计单位的馈赠。
4.不准在被审计单位压价购买商品和债券。
5.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各种费用。
6.不准以任何形式向被审计单位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
7.不准徇私枉法,隐瞒审计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
8.不准泄露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
9.禁止工作日中午饮酒。
二、举报受理
欢迎被审计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对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 事项相关情况进行举报和反映,由明光市审计局办公室受理。
举报电话:8138033 地 址:明光市政务中心1321室 邮 编:239400
明光市审计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