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明光市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1 16:59 来源:滁州市明光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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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市明光市生态环境分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安徽省、滁州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使用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ingguang.gov.cn/public/column/46643864?type=3&action=list)公开。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明光市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50-813399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今年新修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围绕蓝天保卫战等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工业园区废气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整治项目等方面,公开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环境质量等生态环境信息。严格按照要求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

    (一)动公开

    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回应关切、重点改革任务落实、环保督查和问题整改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公众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政策解读信息公开,2020年,我局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1条。二是重大政策意见征集公开,2020年我局共公开重大政策意见征集信息6条,发布意见反馈信息3是做好规划计划信息公开,2020年我局公开各项工作总结、计划以及规划实施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管理和服务信息公开,一是继续推进行政执法类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2020年我局执法信息公开全覆盖。二是及时发布机构领导、人事招聘、人事任免等信息,主动公开年度预决算、重大项目资金分配招标采购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发布应急预警信息,及时提醒社会公众做好重污染天气的防护工作

     

    (四)加强平台建设

    我局积极主动公开公众关注的环境质量信息,对空气质量预警等重要信息实行信息共享、协同发布,提高信息传播效率。一是常态化公开空气质量信息,在政务信息公开网定期发布各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2.5、PM10综合排名情况信息,同时在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我市环境质量,通报我市年度环境质量状况信息;二是全面公开污染源监测信息,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我市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工作。截至目前,我市重点排污单位均开展了监测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多渠道公开生态环境应急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及时提醒公众做好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措施。

    (五)监督保障

    回应关切信息公开,积极主动回应公众关切的生态环境问题,2020年参加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为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奠定了基础。同时,积极做好环保督察信息公开,2020滁州市人大调研组对我市环保世纪行活动开展调研调研期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环保信息条。

     

    二、主动公开情况(见下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8

    -80

    8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12

    6

    行政强制

    0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依申请情况(见下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依申请公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见下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在推进政务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也存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的调整和规范;三是政务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四是政务公开的人员队伍有待进一步的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严格按照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调整工作,按照省、市政务公开目录编制要求,做好我局政务公开目录规范调整工作。同时,根据机构改革职责划分,加强对基层环保分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提升基层环保部门政务公开人员能力和水平。

    二是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公开,对照省生态环境厅最新的重点领域信息发布要求,重点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绿色发展、污染综合防治、生态环境质量等信息公开。

    三是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办件办理工作,按照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局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确保依申请公开办件及时妥善办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

     

     

                                                                                              20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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